门住建发〔2022〕33号
北京市门头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建设领域“质量月”示范工程观摩活动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门头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2年门头沟区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门住建发〔2022〕1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建设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推进本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建设,树立标杆、激发活力、鼓励先进、带动后进,提升全区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整体水平,北京市门头沟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开展2022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建设领域“质量月”示范工程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9月23日(周四)上午9:30至11:30
地点:门头沟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何各庄东街与泰安路交叉口东南100米)。
承办单位: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敏杰、王辉民
联系电话:18639131465、13910018932
二、观摩人员
全区在施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总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质量部门负责人及施工项目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原则上上述人员均应参加本次观摩活动。其他人员自愿参加。
三、活动内容
各有关单位现场观摩学习质量示范工地施工现场工程质量样板引路、施工现场科技创新及智慧管理、施工现场优秀质量施工工艺展示、施工现场实体质量展示等内容。
四、其他事宜
(一)请全区在施工程各集团(总公司)督促本企业及项目相关管理人员积极参加本次“质量月”示范工地观摩活动。各单位需自备安全帽进入示范工地施工现场。
(二)请参加人员于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达“质量月”示范工地观摩活动现场,对于未按活动要求无故不参加活动的企业和工程相关人员,区住建委将对企业和工程负责人实施计入差别化监管。
(三)疫情期间,请各单位严格控制观摩人数,配合活动现场疫情防抗工作,做好体温监测,正确佩戴口罩,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到访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者不得参会。
(四)参加观摩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9月22日前扫二维码报名,以便活动组委会及时统计,有效安排。
示范观摩活动报名码
门头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