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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徽晟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岳云浩与你公司经济补偿和赔偿等争议一案(京门劳人仲字[2024]第1206号),仲裁请求为:1.支付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10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7600元;2.支付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工资3800元。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立案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此案定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9:30在本委(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南路3号院1号楼,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2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你公司准时出庭,如届时不到庭参加审理,本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进行缺席裁决。
联系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南路3号院1号楼
联系电话:(010)69843716
特此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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