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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门劳人仲字[2024]第1221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公告(通知书)

日期:2024-09-19 14:57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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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妙峰舒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马建国与你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京门劳人仲字[2024]第1221号),仲裁请求为:支付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26日工资6037元。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立案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此案定于2024年11月4日下午14:00在本委(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南路3号院1号楼,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你公司准时出庭,如届时不到庭参加审理,本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进行缺席裁决。

联系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南路3号院1号楼

联系电话:(010)69843716

特此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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