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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门劳人仲字[2024]第1135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公告(通知书)

日期:2024-09-04 17:22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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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门劳人仲字[2024]第1135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公告(通知书)

北京如电出行控股有限公司:

李靳飞与你公司经济补偿和赔偿等争议一案(京门劳人仲字[2024]第1135号),仲裁请求为:1.支付2024年5月19日至2024年5月30日期间工资3237.00元;2.支付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租电池提成280.00元;3.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立案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此案定于2024年10月21日上午9:30在本委(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16号,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2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你公司准时出庭,如届时不到庭参加审理,本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进行缺席裁决。

联系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16号

联系电话:(010)69843716

特此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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