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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北京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将以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公布。
1.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案
(一)单位基本信息: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6502808A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抚远路2457号法定代表人:高武久。
(二)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5月11日,本行政机关对该单位下达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询问书》,要求该单位于2024年5月13日携带劳动用工相关材料到本行政机关接受询问,但该单位未按该询问书要求向本行政机关报送书面材料。
2024年6月7日,本行政机关对该单位下达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5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报送劳动用工相关材料,该单位未在责令期内报送书面材料。
(三)处理情况:2024年7月9日,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作出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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