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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赴区义务植树单位负责人来我区检查指导工作 |
| 2008-07-04 |
来源:林业局
7月3日,在国务院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国立同志的组织下,国家司法部绿办、建设部、交通部、铁路部绿办、国家审计署等多家单位义务植树负责人来我区检查义务植树工作情况,并对我区义务植树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检查组一行来到我区中门寺义务植树区,在首绿办绿化处处长叶向阳、区绿化办主任李建等领导的陪同下,检查了该地区的义务植树成果,并向陪同人员详细了解了苗木管理、病虫害防治以及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检查组一致认为我区把义务植树工作纳入工程管理成效显著。希望我区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推进义务植树工作,努力提高义务植树管理水平。
据了解,多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绿化办积极落实义务植树具体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义务植树氛围,并紧密围绕着我区“建设现代化生态新区”这一目的,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为圆满完成义务植树工作,绿化办每年都提前下达年度义务植树工作计划,要求各单位提前一个季节整地,改善土壤情况,从而提高植树成活保存率。与此同时,提前落实苗木使用计划,根据当年植树任务,逐一对每个单位植树用苗工作进行落实,其重点主要是确定苗木数量、确定苗木质量、确定苗木规格、确定苗圃、确定起苗地块。对起苗、苗木包装、运输苗木、栽植苗木、苗木浇水和修整树盘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具体要求,并积极加强抚育管理工作,对所栽植的苗木进行普遍的管理。
据统计,自1982年开展义务植树以来,经过全社会27年的共同努力,我区义务植树以累计载植各种针阔叶苗木1598.5万余株,绿化美化荒山4.56万亩,成活保存率达到了88%,现在最高树已经达到了5至6米,有效的增加了全区绿化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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