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经门头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成立“北京市门头沟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该中心为区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区社会体育工作的实施等工作。根据《关于成立北京市门头沟区体育馆管理中心的批复》(门编委字[2006]13号),经区政府批准,现结合我中心实际,拟招聘7名社会化聘用制用工,特制定本公告。 一、公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体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招聘范围:面向门头沟区。 5.驾驶岗位高中及以上学历,场地工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在同等条件下有从事过体育工作者优先考虑。 8.补充人员要实行回避制度(《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二、招聘方法程序 1.发布信息。1月26日至2月1日。 2.报名。2月2日上午8:00至11:00,报名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其它相关证书原始证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到门头沟区体育馆报名。 3.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4.体检和考察。 5.公示。 咨询电话:69866292
门头沟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门头沟区社会化聘用制用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