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门头沟区政府召开第18次常务会和第46次区长办公会议
2008-07-11
    研究门头沟区关于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暂行办法、关于在奥运会举办期间建立重点地区环境秩序联合执法队的工作意见、关于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关于新一轮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及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农民搬迁工程实施意见等事项。

    7月9日下午,区政府召开第18次常务会和第46次区长办公会,会议研究了门头沟区关于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暂行办法、关于在奥运会举办期间建立重点地区环境秩序联合执法队的工作意见、关于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关于新一轮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及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农民搬迁工程实施意见等事项。区委副书记、区长刘云广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通过了《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暂行办法》,会议指出,打击非法盗采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起草《暂行办法》是非常必要的。会议强调,保护生态涵养和打击非法盗采行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好、开展好,进一步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地区社会安全稳定。

    会议研究了《关于在奥运会举办期间建立重点地区环境秩序联合执法队的工作意见》,会议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城市运行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及时查处各种影响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和可能出现的问题,高标准、高质量、高规格做好此项工作。

    会议研究通过了《门头沟区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工作实施意见》,会议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 “为民服务、文明执法”理念,打造“会管理、会服务、会协调”的执法队伍,积极探索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逐步落实精细化管理标准,巩固我区创卫工作成果,全面提升市容管理水平,努力创造清洁、舒适、优美、安全的城市卫生环境。

    会议研究了《门头沟区新一轮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及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农民搬迁工程实施意见》,会议指出,险村搬迁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山区生态保护、资源整合、资源开发、农民增收,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政策引导,扎实推进。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坚持依法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搞好政策衔接,确实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山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