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京市门头沟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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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在门头沟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委、办、局(不含垂直管理单位)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信息公开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费用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门头沟区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邮编:102300,联系电话:010-69826536,010-69828505,电子邮箱:zfxxgk@bjmtg.gov.cn)

2017门头沟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打造阳光、透明、法治政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体系,完善制度建设。

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组织体系。调整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将原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更名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增加行政编制1名,增加政务公开相关行政管理职责。加强基层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并选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形成了完善的区、乡镇(街道)两级公开组织体系。同时,还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各单位主管领导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开。

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发了《门头沟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防风险、促改革强管理、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促服务、疏功能促协同、连民心促公信等九个部分提出二十一项工作要点并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持续加大对权力责任清单、财政资金使用、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进政务工作透明度。

加强政务公开清单管理、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北京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我区更新完善了《门头沟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区、镇街两级)清单》(2017版),其中区级清单包括机构信息、权力和责任清单及行政许可处罚执法检查、预决算、审计结果、房屋征收补偿、保障性住房、价格和收费、环境监管等44大类334项内容,镇街清单包括机构信息、预决算、城乡规划、用地管理、计划生育、就业创业等13大类61项内容,以清单促公开,做好清单动态更新,逐步扩展清单覆盖领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按照清单要求的公开时限和公开形式做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实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舆情。

积极落实政策解读的各项要求,强化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宣传。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指导各单位就教育、卫生、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百姓关心的领域开展政策解读。注重加强机制建设,强化对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公开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区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能够及时得到公开和解读。全年公开政策解读文件材料9,主要涉及教育、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养老等方面。通过京西门头沟微信、微博推送多篇政务公开的图文消息,涉及疏解整治促提升、永定河全域禁止烧烤等政策解读、热点追踪、工作进展等。在区政府网站开设热点解答栏目,由区为民服务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平台收到的热点群众诉求并进行官方回应解答。并随时发布市民热线电话反映问题的办理进展和办理结果。

积极参加“听民意 解民忧”活动。8月份,区委副书记、区长付兆庚,副区长赵北亭、张翠萍带领区市政市容委、区环卫中心、区住建委等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到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现场共接听北京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104件,现场就市民关于安置周转租房补贴、违法建设拆除等方面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区领导对每个问题都进行了详细记录,并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解决。

重大舆情回应及时准确。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领域重大舆情,坚持主动发声。充分发挥新媒体在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反馈等方面的作用,及时公布事件的处理情况,有效澄清了虚假信息。全年共回应涉及“6·18”石羊沟山洪、私搭牛棚、园林绿化等重大舆情事件11次。

(三)强化监督培训,夯实工作基础。

加强绩效管理和考核监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占百分制的4分,采取平时督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考核监督力度。自5月份起,建立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每月区政府常务会通报制度,对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针对通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落实。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考核情况总体良好。

深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常态化监管。要求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严格按照更新时限,及时更新政府信息,较好地消除了“僵尸网站”、“睡眠网站”等现象。区信息中心每周对政府网站信息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区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的落实,检查情况上报区政府。同时,加大政府网站测评监管力度,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每月对全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情况进行测评,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对未按要求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单位,通过电话沟通和下发《整改通知单》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尽快整改落实,形成了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提质增效的良好局面。

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全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科级任职培训等课程。5月份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彭利锋同志主持召开政务公开和网站内容建设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7月份部署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旧版系统切换工作并做了专题培训,10月份区政府办举办门头沟区2017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通过教育培训,较好地提升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全年召开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77次,举报各类培训班48个,接受培训1913人次。

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一是规范依申请受理答复流程,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业务部门配合函查、法律部门审核把关、专业律师研提意见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强化信息沟通、查找、审查等各环节规范化水平。二是建立重点难点案件多部分会商制度,加强日常指导力度,不断规范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四)加强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

完善公众参与渠道,不断拓展网站功能,开设书记邮箱、区长邮箱、民意征集、热点解答等政民互动版块;充分利用微信、微博、“门城通”APP等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充分发挥61696156便民服务热线作用,将热线与“门城通”APP对接,充分发挥移动化的优势,市民通过手机即可随时向区政府在线求助、意见征集、便利服务、在线预订,让市民与政府的互动更丰富。为百姓提供高品质、便捷化的便民服务,提高公众的满意度。

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建立会议开放制度。2017年门头沟区制定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门政发〔201713号),《门头沟区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流程(试行)》(门政办文〔201718号)等文件,对征集民意、会议开放、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20172月,我区对门头沟区环卫基础设施及停车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网上公示并征集市民意见。在收集市民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门头沟区环卫基础设施及停车场项目群众意见书的答复》并向相关市民进行了解答。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程序,20173月,就门头沟区环卫基础设施及停车场项目,区政府召开专题会邀请当地居民代表列席会议听证。201711月召开神泉峡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

充分发挥各界人士的监督作用,20176月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了全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并按照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和要求进一步查缺补漏。建立区政府按季度向区委、区人大汇报向区政协通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度。201712月首次邀请4名社会代表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并对有关议题逐个发言。下一步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拟邀请有关人员列席,逐步将区政府常务会议开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7844条。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3条,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条。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3069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136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463条;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28条;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20条;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47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1493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3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13条;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1条;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22条;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70条;区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615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2期共78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7721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62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818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2668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2件。

从申请的方式来看,当面申请148件,占总数的66.7%;网络申请40件,占总数的18%;信函申请34件,占总数的15.3%

2.答复情况

本单位222件申请已到答复期的155件全部按期答复,其余未到答复期的按照《条例》时限规定在2018年答复。

已答复的155项申请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9项,占总数的5.8%

“同意公开”68项,占总数的43.9%

“同意部分公开”1项,占总数的0.6%

不同意公开”15项,占总数的9.7%:其中,涉及个人隐私1项;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4项;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9项,占总数的18.7%

“申请信息不存在” 33项,占总数的21.3%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7569号)要求,自201741日起,本市已停止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截至2017331日,本单位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共计0元。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举报情况

全区2017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数量11件,均维持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全区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18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7件,1件属轻微违法。全年受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20件,已全部回复并责令相关单位自查整改。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内容仍需深化,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距离群众需求还差距较大。

二是全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单位还存在着服务意识不强、工作力量相对薄弱等问题,主动公开信息量少,依申请工作受理不规范。

三是政策解读和回应亟待加强。政策解读的范围和舆情回应的时效性上,还不能完全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2018年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行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动态管理,继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督促检查指导全区各信息公开机构对清单涉及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对清单内容进行动态更新和修订完善。

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日常指导力度。实现对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全覆盖。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比较薄弱单位的指导帮促,努力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是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加大对信息公开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力度,针对依申请公开存在的共性问题,加强梳理总结,不断深化会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明确了各项工作流程的重点注意事项。

四是强化政策解读,对区政府出台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要求牵头起草单位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方案,并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五是做好舆论回应工作,建立政务舆情监测、收集、研判、核实、处置、发布、回应机制,牢牢把握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的主动权。健全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线留言等为主平台的舆情回应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形式发布政务信息,切实发挥新媒体作用。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20183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784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069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136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463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28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2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47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1493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3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13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1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22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7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615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78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772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62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818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668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3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9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34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22

           1.当面申请数

148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40

           4.信函申请数

34

(二)申请办结数

155

           1.按时办结数

143

           2.延期办结数

12

(三)申请答复数

15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9

           2.同意公开答复数

68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5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1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9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1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1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7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2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26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4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99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1

           2.兼职人员数

88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77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48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913

北京市门头沟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