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110000/ZK-2021-037657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发改委关于始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事项结果公示

文   号:

信息有效性:

生成日期:2018-06-25 14:59

发布日期:2018-06-25 14:59

内容概述:门头沟区发改委关于始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事项结果公示

门头沟区发改委关于始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事项结果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文号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门发改价格处罚 [2018]4) 

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五条、四十四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案件名称:提供虚假经营地址

行政相对人名称:始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201819日我委收到编码为211182103314/978387的价格举报,2018118日我委执法人员对始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价格行为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注册地址属于虚拟地址并不存在;经再次联系被举报人,被举报人又提供了虚假经营地址。2018424日,我委对该单位进行约谈,对其宣传相关价格政策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严重后果,该单位认识到错误,积极整改,主动提供相关资料。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五条、四十四条,构成“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以上事实有被举报人提供的经营地证明和谈话笔录为证。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处罚结果1责令立即改正;2、予以警告  

 

救济渠道: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已告知) 

相关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