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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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附件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门头沟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01069842187)。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8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0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成立了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和保密审查机构,负责政府信息的整理、属性初定和汇总,承担目录和相关制度的起草、修订,以及信息的审核发布。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根据《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我们制定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提出、核实、保密审查、目录更新及发布等环节作了明确规定。

在环节明确的基础上,我们还陆续制定了《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等规章制度,对每个环节内的程序和要求做出更具体的细化规范。

在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中,我们修订了关于依托目标管理加强年度、月度考核的实施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纳入办公室和各业务部门负责同志的目标管理年卡、月卡,通过目标管理的年度、月度考核,实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

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写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将发展改革委产生的所有信息,根据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业务动态五个类别来划分,其中前五个类别均被定为主动公开,并确定了主动公开形式为:

1.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区档案馆、图书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4.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确定了公开时限为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

截止到目前,我们共通过各种途径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1条,其中今年向区档案馆、图书馆移送主动公开信息1条。

按照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我们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原则、申请方式、答复等一系列环节的具体要求,确定依申请公开场所为办公室,并配备了专门的人员和设备,通过相关渠道确定依申请公开信息504条,但到目前为止,还未发生一例依申请公开申请。

按照保密审查制度,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未确定一条信息为不予公开,仅按程序制定了相应的答复方式。

今年向区档案馆、图书馆移送主动公开信息1条,内容是2007年计划报告和2008年计划安排,属于常规的主动公开信息。信息咨询11例,依申请受理0例,制作标识1块,内网刊发相关信息6条,未出现征求第三方意见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3条,内容报告机构职责、领导介绍和部门设置等,占总体的比例为64.7%;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规划计划类信息10条,内容包括2002年—2007年以来的计划报告等,占总体的比例为19.6%;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8条,内容报告2008年工作要点等,占总体的比例为15.7%,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除去机构职责类的机构职能、领导介绍、部门设置和各类规章制度,还包括门头沟区“十一五”规划纲要,以及2002年—2007年的计划报告,这对公众了解门头沟区经济和社会整体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工作。

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设置了1个信息查阅点和接待室,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

在便民服务上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委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

  2008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由于目前公开工作开展时间较短,情况较单一,可利用的反馈信息也较少,缺乏比较和反馈,调研工作开展较为缓慢。且因为我们业务的关系,服务对象大多是行政机关和企业,几乎没有自然人,在宣传的方式和力度上还需要改进和加强。

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