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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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附件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门头沟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联系(01069842187)。

一、概述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我委开展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12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调整了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和保密审查机构,负责政府信息的整理、属性初定和汇总,承担目录和相关制度的起草、修订,以及信息的审核发布。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根据《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我们修订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提出、核实、保密审查、目录更新及发布等环节作了明确规定。

在环节明确的基础上,我们继续严格执行《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等规章制度,对每个环节内的程序和要求做出更具体的细化规范。

在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中,我们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纳入办公室和各业务部门负责同志的目标管理年卡、月卡,通过目标管理的年度、月度考核,实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

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将发展改革委产生的所有信息,根据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业务动态五个类别来划分,这五个类别均被定为主动公开,并确定了主动公开形式为:

1.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区档案馆、图书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4. 通过资料发放宣传,通过法制日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宣传日,向广大市民散发宣传单、设置临时展板、展台进行信息公开;

5.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确定了公开时限为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截止到目前,我们共通过各种途径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7条,其中今年向区档案馆、图书馆移送主动公开信息1条。

按照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我们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原则、申请方式、答复等一系列环节的具体要求,确定依申请公开场所为办公室,并配备了专门的人员和设备,通过相关渠道确定依申请公开信息516条,其中依申请公开信息13条。

按照保密审查制度,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未确定一条信息为不予公开,仅按程序制定了相应的答复方式。

今年向区档案馆、图书馆移送主动公开信息1条,内容是2011年计划报告和2012年计划安排,属于常规的主动公开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即2011年计划报告和2012年计划安排,占总体的比例为100%;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除去机构职责类的机构职能、领导介绍、部门设置和各类规章制度,还有全区经济发展年度计划报告,这对公众了解门头沟区经济和社会整体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工作。

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设置了1个信息查阅点和接待室,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

在便民服务上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委201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在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38%;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4.62%。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同上年相比,增加0人;兼职人员共12人,同上年相比,增加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2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2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2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2年,本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人次,占总数的50%;电话咨询1人次,占总数的50%;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本委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5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

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由于目前公开工作情况较单一,可利用的反馈信息也较少,缺乏比较和反馈,调研工作开展较为缓慢。且因为我们业务的关系,服务对象大多是行政机关和企业,几乎没有自然人,在宣传的方式和力度上还需要改进和加强。部分公开信息涉及若干部门,由于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尚不健全,导致公开信息不一致。

根据上述不足,我委确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为:

1.加大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研究力度,继续规范工作程序,实现与业务工作的有效对接,保证按时完成信息录入和发布;

2.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宽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渠道,并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梳理;

3.加强信息公开调研力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各项工作,收集反馈意见。

4.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对于公开的信息涉及若干部门的,与所涉及的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八、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统计时段为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1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8

2.传真申请数

0

3.互联网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5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3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1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掌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

0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现场咨询数

1

电话咨询数

1

网上咨询数

0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25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1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0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总额

0

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总额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3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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