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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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人员和收支情况,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69842187。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4我委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14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57号)等各项规定,按照科学指导,统筹推进,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工作思路,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一是进一步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细化各项工作程序,探索符合我委特点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做到既有章可循又与时俱进。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吃透一系列规定和办法,做到规章制度烂熟于心,实际工作准确运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年向区档案局、区图书馆移送文件1件。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通过门头沟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同上年相比,减少1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工程项目立项情况。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8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5件,占总数的62.5%;

“不予公开”的0件,占总数0%;

“信息不存在”的3件,占总数的37.5%;

“非本机关掌握”的0件,占总数的0%;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政府信息“的0件,占总数的0%;

“已主动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部分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人;兼职人员共12人,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4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4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4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4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4年,本单位共接受、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04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20人次,占总数的58.82%;电话咨询84人次,占总数的41.18%;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单位2014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由于目前公开工作情况较单一,可利用的反馈信息也较少,缺乏比较和反馈,调研工作开展较为缓慢。且因为我们业务的关系,服务对象大多是行政机关和企业,几乎没有自然人,在宣传的方式和力度上还需要改进和加强。部分公开信息涉及若干部门,由于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尚不健全,导致公开信息不一致。

根据上述不足,我委确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为:

1.加大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研究力度,继续规范工作程序,实现与业务工作的有效对接,保证按时完成信息录入和发布;

2.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宽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渠道,并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梳理;

3.加强信息公开调研力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各项工作,收集反馈意见。

4.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对于公开的信息涉及若干部门的,与所涉及的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2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2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8

2.传真申请数

0

3. 网上申请数

0

4. 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3

        5.非本机关掌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

0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现场咨询数

120

电话咨询数

84

网上咨询数

0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76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0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总额

40

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总额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3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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