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11J003/ZK-2023-000064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扎实做好洪涝灾害后动物防疫工作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8-10 15:02

发布日期:2023-09-20 15:02

内容概述: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扎实做好洪涝灾害后动物防疫工作

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扎实做好洪涝灾害后动物防疫工作

为有效防范灾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迅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抢险救灾工作要求,立即制定实施《门头沟区洪涝灾害后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意见》,开展动物防疫工作。


8月1日起,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动4车次11人次,完成了对3个村的4个养殖户的出诊及处突任务,开展了现场流调、义诊,新城疫免疫、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以及养殖环境消杀技术指导工作,有力控制了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一是加大动物疫情监测力度。进一步做实采样和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在免疫监测基础上,加大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传染病监测。二是做好灾后养殖场所消杀和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统筹疫控中心和镇级动物防疫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镇级动物防疫部门技术指导,提高做好预防性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所涉及环节清洗消毒的能力。三是持续强化应急处突。强化疫控中心2个应急处突小组管理,24小时备勤备战,确保快速响应,处置有力。同时,积极争取市级动物防疫物资支持,并根据有养殖的镇街需求,及时调拨支援动物防疫物资。


下一步,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和防疫指导,科学调度动物防疫物资,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