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110000/ZK-2021-036191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2019年度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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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0-07-29 09:25

发布日期:2020-07-29 09:25

内容概述:2019年度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9年度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本部门独立核算机构4,下设2个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由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统一核算。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贯落实北京市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组织制定本区农业农村相关政策,并协调落实。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2、统筹推动发展本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工作。参与编制、修订村镇建设规划,协调推进村镇建设。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统筹协调农民增收和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

3、负责指导本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并指导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本区多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转型优化升级。负责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农产品流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承担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信息和价格信息的采集、分析等工作。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组织构建本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推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行业发展和监督管理。指导农产品生产。依法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本区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本区农业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地方标准并监督检查。

7、指导本区基本农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承担湿地保护相关管理工作。

8、负责本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等方面的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动物诊疗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本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的管理工作,承担北京市门头沟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负责本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组织拟订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安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指导农村金融工作。

11、推动本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承担农业农村对外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

12、研究拟订本区山区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山区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山区农民搬迁、生态沟域建设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区生态涵养区保护、发展规划和生态补偿机制。

13、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归口区农业农村局管理。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共4个内设机构,下设2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76名,实际 71人;行政工勤编制1名,实际1人;事业编制120名,实际108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行政退休0人,事业退休0人;其他人员13人,其中:社会化用工1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总计444,665,592.70元,比上年增加181,454,751.85元,增长68.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65,240,999.97元,比上年增加164,600,636.14元,增长82.0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830,505.37元,占收入合计的94.1 %;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事业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 %;经营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 %;其他收入21,410,494.60元,占收入合计的5.9 %。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2,503,712.53元,比上年增加14,086,828.43元,增长14.3%,其中:基本支出59,083,738.93元,占支出合计的52.5%;项目支出53,419,973.60元,占支出合计的47.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359,800,169.69元,比上年增加176,924,034.27元,增长96.7%。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345,577.9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000.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教育支出”259,455.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3,588.49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节能环保支出”9,690,720.36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4%;“农林水支出”80,111,814.1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50,000.0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50,000.00元,增长100%。其中:

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下同)2019年度决算350,000.0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5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武川县哈乐镇根根渠村高山玫瑰园项目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59,455.0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7820元,下降2.9%。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19年度决算259,455.0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7820元,下降2.9%。主要原因:培训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933,588.49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316,118.89元,增长81.4%。其中:

“行政单位离退休”(款,下同2019年度决算2,798,984.49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181,514.89元,增长73.0%。主要原因:离退休基本支出增加

抚恤”(款,下同2019年度决算134,604.0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34,604.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抚恤金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9,690,720.36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797,549.36元,增加148.9%。其中:

“污染防治”(款,下同2019年度决算9,690,720.36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797,549.36元,增加148.9%。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增加

5“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80,111,814.1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55,800,224.67元,减少76.2%。其中:

“农业”(款,下同2019年度决算79,919,388.1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55,800,224.67元,减少76.2%。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减少。

“农村综合改革”(款,下同2019年度决算192,426.0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

6.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1)部门选择的重点项目金额需超部门项目总金额的50%;(2)涉及低收入帮扶、对口帮扶等事项的单位,相关项目必须列式。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4,104.11万元:用于安排美丽乡村建设支出。

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项目130.00万元:用于安排对口帮扶资金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8,739,896.36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110,335.51元,增长1.9%。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50,811,690.46元,年初预算50,443,424.66元,增加368,265.8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5,042,917.70元,年初预算5,641,206.59元,减少598,288.89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2,828,263.20元,年初预算1,544,929.60元,增加1,283,333.6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57,025.0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57,025.00元。

(二)2019年本部门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减少)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农业农村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单位包括所属2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35,429.74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85,665.00元,减少550,235.26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决算数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元,增加(减少)0元。主要增(减)原因本年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9年决算数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78,880.00元,减少278,880.00元,主要增(减)原因本年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决算数235,429.74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506,785.00元,减少271,355.26元,主要增(减)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元,增加(减少)0元。主要增(减)原因本年无此项支出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35,429.74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506,785.00元,减少271,355.26元,主要增(减)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03,400.00元,公务用车维修67,199.29元,公务用车保险51,682.36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3,148.09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391.04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家,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   3,866,160.33元,比上年减少286,734.46元,减少原因: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86,965.1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54,72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32,243.17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02,200.8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4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44,155.1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9%。

四、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总额4,990,563.00元,主要包括技术业务培训、审计服务、法律服务项目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年末数总额224,251,371.92元,其中:房屋面积27518平方米,209,567,058.38元;汽车19辆,3,183,662.81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元。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同预算公开口径)

本年无此项支出。

、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种植业、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将财政手段与市场机制相对接,可以创新政府救灾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分散农业风险,促进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工程类:提升村民住房条件,提升村内基础设施建设,村庄美化亮化,优质型煤替代、煤改电等替代燃煤取暖,减少空气污染。 2.政策性项目:规范村“两委”工作、细化农村发展任务、有序扩大村民的民主权利、将工作任务与待遇挂钩,以此不断提高村“两委”服务群众、促进地区发展的能力与水平。加强产业培育,促进农产品销售,打造特色旅游业,提高农民经济收入。 种植生态作物,调节农业种植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防治水土流失。3.会议类:推进2017年“三农”重点工作任务开展。 4.宣传培训类:造一批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法治意识,服务能力、履职能力的队伍,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宣传培训类: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水平及处置能力。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全科农林技术员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5、三农类:展示本地优秀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成果和农游深度融合发展成果,大力宣传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亮点,进一步提高地区农产品和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影响力。减少化肥用量、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起到节本及节能减排的增效。

二、部门绩效实现情况

(一)部门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1)基本支出,是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在日常工作中,交通费、公务接待费、等历年来均有所下降。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资金绩效分配情况:根据我局三定方案工作职能,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三农”工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生活质量、带动农村地区产业发展、清洁空气,我局开展了险村搬迁、沟域经济、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减煤换煤清洁空气、智慧乡村建设、实用人才培训等相关工作,通过下村实地调研、班子会讨论、村四议两公开、规划设计、评审、招投标等流程相关工作按照工作时序正常进行。

(二)部门效果目标实现情况

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领美丽乡村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部署。在出台《门头沟区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基础上,以《门头沟区2019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为主导,制定了《门头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门头沟区开展“清洁村庄迎国庆”农村人居环境60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门头沟区“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指标任务,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二是坚持规划引领。出台《门头沟区村庄民宅风貌设计导则》,坚持规划师驻村编规划、开门编规划、统筹编规划,围绕“六大文化”要素资源及实施“六不变”原则,完成138个创建村规划编制,其中已获批复68个,其70村规划已完成区级联合审查,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并已完成34个村美丽乡村村庄实施方案联审。三是持续整治发力。围绕“七边三化四美”要求,深化区委区政府高位统筹、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镇夯实责任的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四清一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集中开展“清洁村庄迎国庆”农村人居环境60天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每日视频调度,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以“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突击检查,有力压实属地职责,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完善挂账督办、考核排名、曝光约谈、区级复查及奖惩等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在坚持“周检查、周通报、月考评、月排名”促整改的基础上,起草长效考核办法,形成抓典型带全局、以奖促进的良好局面。2019年以来,全区累计整改问题10500余处,几十年累积形成的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垃圾等农村环境顽疾得到有效清理,农村环境面貌显著改善,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始终排名在全市前列,特别是在年底全市所有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核查验收中,排名第一,同时也是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中全市唯一没有反馈突出问题的区。四是坚持建管并重。形成并定期更新美丽乡村建设管理平台,建立区、镇、村三级“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察”的长效管护机制,有效保持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五是抓重点补短板。分类推进农村地区“厕所革命”,完成186座农村公厕改造以及2018年全部261座新改建农村公厕的等级评定,实现公厕达标改造全覆盖。按照愿改尽改原则,全面完成年度农村户厕改厕任务4904户。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垃圾收运模式,实现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覆盖。大力推进农村治污,采用城带村、镇带村、联村、单村等模式,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30座,铺设管线总长度310.21公里,并针对个别无法接入管网农户通过散户收集的方式,建设小型三格式化粪池84座、生态湿地6座,基本实现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全覆盖。六是突出示范整治。制定《门头沟区“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培育创建15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分年度推进138个未拆迁村整治工作。七是强化传统村落保护。落实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制定保护发展专项方案,在10个村建设数字博物馆,积极探索对传统村落进行整体性、活态性、原真性、延续性的保护与发展,全方位展现京西古村落的深厚魅力。八是统筹配套政策。稳步实施险村险户搬迁工程,坚持规划引领、政策推动,统筹协调、创新机制,扎实做好上一轮险村搬迁工作(2013-2017年),已完成23个村的搬迁改造。根据区政府批示,暂缓实施2020年险村搬迁申报工作,按照“规划先行,有序推进;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原则,会同规自分局、文旅局等部门强化新一轮申报村搬迁方案联审,督促各镇完善方案及申报材料,确保成熟一个启动一个。有序推进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易地搬迁项目,做好2018年项目剩余工作,完成2019年涉及3镇5村1200人项目工程总量的50.8%,有力解决搬迁村基础设施建设缺口。扎实推进农村煤改清洁能源,巩固2018-2019年采暖季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成果,共完成煤改电2镇7村1800余户,核算完成减煤任务5400余吨,推进2019年采暖季工作,完成3镇5村约1600余户采暖设备安装,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启动2020年煤改电计划前期准备,制定《门头沟区精品民宿项目冬季采暖补贴办法补贴办法》,优先推动成规模、有品牌效应且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的精品民宿村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全力保障农村新能源设备稳定运行全年维护太阳能路灯3187盏次,确保我区农村地区太阳能路灯完好率90%以上。开展农村“两气一室”工程设施开展专项整改工作,抓好安全隐患整治。九是推动抗震节能房改造资金结算。配合做好全区2015-2017年农宅抗震节能房改造工作的农户信息系统录入及资金结算工作。十是强化疏解整治。完成“大棚房”整治后续工作,联合区规自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经管站印发《门头沟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的实施意见》。目前全区设施农业项目用地备案共70家,其中已拆除12家,经过巡查未发现反弹情况。深化结对帮扶机制,合力推进发展增收,一是高度重视,多级联动。全面落实“六个一”结对帮扶机制,出台《门头沟区关于2019年进一步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指导文件,区四大部门领导亲自挂帅,多次入户“访贫、问情”并专题调度部署,以区统筹、镇负责、村实施的工作模式有序推进脱贫攻坚。二是精准识别,科学分类。严格程序标准实施低收入户动态管理,确保动态准入准出精准到位,并分类实施动态监测,针对线上边缘户和重点帮扶户建立“一对一”精准帮扶对接台账,做到“三清四明”(即低收入户基本情况清、形成原因清、帮扶力量清,发展意愿明、增收渠道明、帮扶政策明、任务目标明)。各镇、村在台账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帮扶方案,因人施策,一户一策。三是健全机制,形成合力。落实《门头沟区低收入帮扶招商引资工作办法》《门头沟区关于市级单位结对帮扶低收入村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广泛动员相关单位对接市级资源、吸引社会力量合力推进帮扶工作,并在实现45个市级标准低收入村同市级单位对接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市级帮扶力量从美丽乡村规划、产业培育、就业帮扶、人才支持等八方面发力,立足本地资源大力扶持包括精品民宿、红色旅游、玫瑰种植等适宜的产业帮扶项目,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确保低收入群众长期稳定受益。四是培育产业,主动“造血”。出台《门头沟区2019-2020年低收入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统筹使用涉农资金,重点支持低收入村、低收入农户发展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特色产业。目前,我区已实施低收入发展项目138项,总投资约1.3亿元,2019年实施的47个项目已全部主体完工,同时储备2020年低收入项目50余个。部分已实施产业项目成效初显,其中,梁家庄村芦笋种植项目在2019年初先行试采芦笋10000余斤,产值4万余元,预计可连续采收15年,带动村庄持续增收;妙峰山镇南庄村发展共享农场蔬菜种植项目已累计获得收益25万余元,解决低收入农户就业14人。五是深挖岗位,促进就业。加强与各领域用工市场对接,大力促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河长制沟叉认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项目,为35个低收入村的低收入农户提供就业岗位400余个。在加大低收入村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基础上,开发更多绿色生态公益性就业岗位并逐步提高岗位待遇,通过优先录用政策,目前772名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从事生态管护工作。六是落实政策,兜底保障。在落实好民政等相关部门的保障兜底政策基础上,充分利用我区3000万元低收入农户帮扶基金,从助医、助学、保险、体检、特殊案例“一事一议”等五个方面对低收入农户开展救助工作,2018年以来,累计救助金额1300余万元,惠及低收入农户3.7万余人次。七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北京门头沟精准帮扶信息网”专题网站及《低收入增收工作简报》为宣传窗口,及时做好我区收入帮扶工作信息发布、政策宣传、成果展示及经验分享,助推低收入村发展。按照统计部门监测数据,我区低收入农户2019年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332元,增速为18.4%,高于全市平均增速0.3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三。有机肥补贴项目:有机肥补贴作为我区一项重要的强农政策,是以促进区域农业产业发展为原则,通过有机肥补贴的形式,引导种植户转变施肥模式,达到了培肥地力、减少化肥使用量、减轻了种植户的经济负担、减少面源污染的效果。施用有机肥可以提升地力、为当年作物生长提供必须的营养物质,起到了很好的绿色、环保施肥推广效果,也提升了我区优质农产品质量。本年度为村级动物防疫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已有1人出险。本年度开展动物防疫员专项培训,项目完成后,为本区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骨干,成为本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中坚力量。紧紧围绕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坚持“预防为主”方针,以“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件”为总体目标,保障了全区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对照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口径,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2017年7月13日区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对2017年煤改电新增清水镇李家庄村、塔河村、黄塔村;王平镇西王平村、西马各庄村、韭园村、桥耳涧村、东落坡村、西落坡村9个村煤改电工程给予门头沟供电公司总投资的35%补贴资金。该工程已完成竣工决算,建设内容为:电杆、变电箱、绝缘导线等。依据《国网北京门头沟供电公司关于申请落实2017年门头沟区韭园等9个村煤改电工程政府补贴资金的函》内容及该公司竣工决算报告,决算金额2649.634388万元,按照35%给予补贴资927.372036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门头沟区大力推进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通过开展农村地区村庄取暖煤改电,使用电采暖设备从而促进减少环境污染,减少碳排放。为使改造村庄电力容量达到电取暖标准,由供电公司对2017年煤改电9个村进行外线增容改造,确保用户符合电采暖标准。

2017年11月外线增容改造工程竣工,随后改造村陆续进行电采暖设备安装,村民使用电采暖设备取暖,9个村全部完成取暖煤改电工作,达到清洁空气绩效目标

2019年度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