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农委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打印本页
字号: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委员会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我委政府网站www.bjmt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69843144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5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电子阅览室。截至2008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08年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重视信息公开,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成立领导机构,健全公开制度,严格奖惩,督促落实信息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正轨,公开方式灵活多样,信息内容丰富,公开效果明显。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委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86%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法规文件类信息2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规划计划类信息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12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0%

2008年我委完成目录编制工作,并已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进行了完善。

同时,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要由负责人、主管主任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同时,我们还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二)公开形式

为了让老百姓切实享受到政府信息公开的便利,我委要求各责任科室要将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信息产生7日内,将政府信息的电子版和纸质原件样本一份交送区农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以备更新和核查;送审科室保留保密审查单复印件和政府信息原件备案。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各科室将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单复印件交送农委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以备答复;送审科室保留保密审查单和政府信息原件备查。并在第一时间将文件上传到网上,方便群众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答复情况

已经答复的0件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行政复议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我委2008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筹备阶段作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丰富。

2009年我委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我们会尽快丰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和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方法,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附件:2008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08年度说明与附表                             

                             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委员会

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