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索 引 号:11J004/ZK-2019-000001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信息名称:2019年城市管理委部门预算公开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9-02-14 17:10

发布日期:2019-02-14 16:56

内容概述:2019年城市管理委部门预算公开

2019年城市管理委部门预算公开

2019年城市管理委预算公开报表 (2)2019年城市管理委预算公开目录

2019城市管理委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监督实施本市关于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建设综合协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监督实施相关地方标准和规范。

(二)负责对本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专项整治和检查评价;承担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监督考核工作;承担本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统筹、规划、指导本区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城市管理指挥平台和网格化体系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运行保障的监测工作。

(四)承担本区城市容貌管理责任;组织协调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的景观建设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架空线入地和规范整治工作;负责管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负责区管城市道路路牌的设置管理和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负责城市照明管理工作,会同规划部门编制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

(五)负责本区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本区垃圾渣土消纳和消纳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本区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电源点的行业管理;负责加油(气)站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七)统筹本区能源日常运行工作,承担煤、电、油、气等能源的日常运行监测、调度、协调和供应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热电气常态化联调联供机制。

(八)负责本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统筹、协调,以及区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负责区管城市道路、桥梁等设施养护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经营性停车设施和自行车设施的行业管理;承担综合协调管理本区地下管线及其检查井和井盖设施的责任;推进地下管线工程与道路工程同步实施;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综合协调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参与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拟订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关市政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建立市政设施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有效衔接机制,参与相关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

(九)负责本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包括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监管职责。

(十)按照区政府工作部门、属地镇街(园区)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分工,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承担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燃气、供热、电力、电源点、煤炭、区管道路、桥梁、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再生资源回收、加气(电)站、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照明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监管或管理责任;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方面的行业管理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督促行业内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负责监管;承担区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区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区扫雪铲冰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城市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本区城市管理财政预算运维资金的统筹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设6个内设机构,下设2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23名,实际19人;事业编制77名,实际68人;离退休人员63人,其中:行政退休19人,事业退休44人;其他人员7人,其中:社会化用工7人。    

三、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328,265,190.01元,较2018年预算收入1,490,490,530.95元下降13%。主要原因为:项目减少。包括:财政拨款1,328,265,190.0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6,773,992.5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21,491,197.45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标注:金额到分,按照本单位资金分类填写)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328,265,190.01元,较2018年预算支出1,490,490,530.95元下降13%。下降的主要原因为:项目减少。

1.按支出内容分,其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7,422,621.15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300,842,568.86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8%。

2.按照资金性质分,其中:

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773992.56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3%。

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21,491,197.45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7%。

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

五、财政拨款重点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一)长安街西延景观提升工程项目44,900,596元:用于安排长安街西延景观提升,项目绩效目标为提升我区长安街西延门头沟段景观整体水平,对长安街西延门头沟段绿化、铺装、公共服务等设施进行整体提升,全面提升我区环境建设水平,建立示范区域

(二)S1线城市景观提升工程项目46,617,404元:用于安排提升S1线景观整体水平,项目绩效目标S1线沿线绿化植被,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整体提升

(三)潭柘寺镇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24,381,000元:用于小城镇开发建设负荷增长需要,急需建设110千伏电源点,项目绩效目标为满足西部山区农村地区煤改电负荷增长的需求。

(四)斋堂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14,000,000元:用于新建1座110KV变电站,新增2台5万千伏安变压器,新增2公里110千伏输电线路,项目绩效目标为满足西部山区农村地区煤改电负荷增长的需求。

(五)采空棚户区城子地区电力工程项目15,000,000元:用于随棚改三期道路建设电力管线,项目绩效目标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六)采空棚户区九龙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30,000,000元:用于桥梁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雨水工程、交通工程等,项目绩效目标是方便居民出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七)冯村、何各庄A地块市政配套工程项目20,000,000元:用于市政建设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方便出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八)滨河路南延随路电力管线工程项目15,000,000元:用于市政建设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方便出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九)政务服务中心南侧广场地下停车厂工程项目30,000,000元:用于保障政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的使用功能,在政务服务业务配套用房工程南侧广场建设便民服务停车场,项目绩效目标是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约524个停车位,保证到政务中心办事的群众停车方便。

(十)征地项目220,000,000元:用于完成农村集体土地合理合法的征用,项目绩效目标道路建成后将解决交通出行压力,征地手续完成后将解决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将维护地方安定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十一)2019年市对区级锅炉供热燃料补贴项目52,502,738元:用于2019年锅炉燃料补贴,项目绩效目标是保障门头沟区居民和共建建筑安全稳定供热,督促供热单位节约燃料,采取各项节能措施。

(十二)拆迁拆改项目30,000,000元:用于拆迁拆改结算和周转费支付工作,项目绩效目标确保工程进度能够顺利开展。

(十三)拆改移35个项目30,000,000元:用于拆改移植被恢复,项目绩效目标确保工程进度能够顺利开展。

(十四)采空棚户区市政配套三期工程项目30,000,000元:用于市政建设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方便出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十五)长安街西延景观提升工程13,450,000元:用于长安街西延景观提升,项目绩效目标全面提升城市景观水平。

(十六)焦家坡垃圾处理厂供水、供电、供暖、道路及填埋区堆体治理等配套工程项目10,000,000元:用于解决焦家坡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配套水源工程,项目绩效目标是为垃圾处理厂做好相应配套工作,为广大市民提供便利条件。

(十七)军温路电力管线工程项目10,000,000元:用于市政建设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方便出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十八)军温路电力隧道工程项目30,000,000元:用于市政建设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方便出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十九)军温路综合管线工程项目15,000,000元:用于为门头沟区军温路随路实施电力埋管及电力隧道,项目绩效目标是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垃圾处理费项目30,000,000元:用于支付全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厨余垃圾垃圾处理费用,项目绩效目标是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工作,提升我区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二十一)门头沟新城曹各庄安置房市政配套工程项目40,000,000元:用于市政建设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方便出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说明:不必列出所有项目,但重点项目金额所占比重应超过项目总金额的50%。项目名称要清晰简洁,便于公众理解。)

六、“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的单位范围

城市管理委“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单位包括3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2,900.24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7,327.04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元,比2018年预算数0元增加(减少)0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89,088元,比2018年预算数115168元减少26,080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元,比2018预算数0元增加(减少)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493,812.24元,比2018预算数495,059.28元减少1,247.04元。主要原因:车辆保险费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7,581.75元,比2018预算数904,593.59元增加72,988.16元,主要原因:物业管理费和福利费增加。其中:会议费3,420元(此项资金为差旅费及小型会议费的50%),培训费7,220元。

(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数据口径与2017年部门决算口径一致)

七、本部门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财政拨款预算16,351,760元,主要包括2018石龙经济开发区城市景观提升工程四期项目、2019年聘请专业队伍实施环境检查项目、渗沥液处理站托管运行、专用材料费、填埋场基础设施维护项目支出。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财政拨款预算2,300,000元,主要包括城市管理委审计费、城市精细化管理调研、门头沟区无害化处理中心转企改制咨询服务项目及绩效综合评价、门头沟区环卫设施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诉讼代理费支出。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

1.收入名称: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收入科目编码:4001103043306,2019年计划实现收入2,900,000元。

2.收入名称:城市道路停车占道费,收入科目编码:4001103043346,2019年计划实现收入2,300,000元。

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2019年,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完成27项区政府重点工程任务目标,区域路网不断完善;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燃气、供暖、供电、环卫、养护等行业管理,提高城市运行保障能力;实施景观提升工程,加强城乡环境检查协调,提升市容环境水平,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

国有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年初数总额9064.75万元其中:房屋面积203.36平方米,561.34汽车21482.98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0万元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夜景照明: 指除功能性照明之外,针对性美化夜间人文景观,自然景观的照明。照明的对象有建筑或构筑物,广场、道路和桥梁,机场、车站和码头,名胜古迹,园林绿地,山体,江河水面,商业街和广告标志以及城市市政设施等的照明,其目的就是利用灯光将上述照明对象加以重塑,并有机地组合成一个和谐协调、优美壮观和富有特色的夜景图画,以此来表现一个城市或地区的夜间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