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索 引 号:11J004/ZK-2018-005023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门城地区夜景照明控制性详细规划》解读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9-01-31 09:07

发布日期:2019-01-31 08:59

内容概述:《门头沟区门城地区夜景照明控制性详细规划》解读

《门头沟区门城地区夜景照明控制性详细规划》解读

《门头沟区门城地区夜景照明控制性详细规划》解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城市亮化作用日益凸显。城市夜景照明规划贯穿于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之中,是城市环境第二生命的体现。科学而合理的城市夜景照明规划,对于点缀美化城市,提高城市的知名度,优化市民的居住环境、出行环境,改善投资环境等均起着积极作用,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城市照明在城市形象建设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以及人们对城市景观照明意识和要求的不断增强,城市照明建设的积极性不断高涨,景观照明建设已达到相当的规模,但由于夜景照明的快速发展,建设时序不同及设计手法不同,同时无章可循,无法可依,造成灯光颜色杂乱、光污染、能耗过大、文化品位不高及风格不统一等问题相继出现,亟需一套城市照明综合协调和控制的城市照明规划,来指导及控制夜景照明有序发展,形成完整的城市夜景画面。

门头沟区依据《门头沟区整体风貌研究》(2017年)、《门头沟区长安街沿线城市设计实施导则》(2014)《门头沟新城规划》(2005-2020)、《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16-2030)、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等法律法规,组织编制了《门头沟区门城地区夜景照明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后期夜景照明建设提供规划方向及控制要求,以期达到“总体规划,分部实施;提高水平、加强管理、创造精品”的城市照明建设目标。

控规“现代门头沟、文化门头沟、山水门头沟”作为总体规划目标,对整个门城地区提出了“一山、一水、三片、四廊”的设计架构,“一山”为环城的半山,禁止设置夜景照明,使之成为门头沟夜景中的天然背景;“一水”为贯穿南北的永定河及五条支流----城子沟、门头沟、中门寺沟、冯村沟、西峰寺沟,控规中对河流及支流提出了相应性的照明设计方向、光色要求、照度要求及其他控制性要求。“三片”,控规中将门头沟区划分为北部历史核心片区、中部老城核心片区、南部新城核心片区三大片区,对各片区提出了夜景照明设计方向及控制性要求。“四廊”,分别为新桥大街、三石路、长安街西延长线、S1线四条道路及交通廊线,控规中对这四条廊线分别提出了照明设计方向及控制性要求。

控规中还对整体区域以建筑功能进行划分,分为商业区照明商务办公照明区政务办公照明区城市公共设施照明区居住照明区城市开放空间照明区等六类区域,并对单个区域提出了照明设计意向设计手法及控制性要求提出了量化指标,对门头沟各街区,各节点的下一步夜景照明详细性设计方案提供了具体的设计方向及参数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本控规对城区夜景观进行了系统性规划,分为特色照明区域、夜景观界面、地标节点、历史性节点、交通性节点、门户节点、景观性节点,并对各重要节点提出了规划指引方向及控制指标,为后期夜景照明设计与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及参数要求。同时考虑到门头沟区作为北京西部生态旅游涵养区,控规中还提出了夜景照明旅游规划,为未来形成的风景旅游与历史文化旅游的夜景照明建设提供了具体设计方向。

因此本《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城地区夜景照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对门头沟区门城地区夜景照明设计方向、光色运用、照度标准等提出了控制性要求,对灯光的运用进行指导与有效控制,从而使门头沟区景观照明建设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