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索 引 号:11J037/ZK-2021-000331

公开责任部门:区城市管理委

信息名称:我区15日启动商业、公建单位正式供热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1-11-19 10:26

发布日期:2021-11-19 10:26

内容概述:我区15日启动商业、公建单位正式供热

我区15日启动商业、公建单位正式供热

我区15日启动商业、公建单位正式供热,供热面积约300万平方米。1.重点保障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提前启动供热。2.区城管委做好供热行业监管,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到商业、公建单位入户测温,对未按时供热的供暖企业移交执法部门严格查处。3.提高供热服务水平,围绕“接诉即办”集中诉求和供热重点难点问题,主动向前一步,完善应急处置。4.节约能源、合理调度,严格把控商业供暖温度,必要时采取“压非保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