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门头沟教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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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教委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人员和收支情况,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门头沟教委办公室:010-69842564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3门头沟教委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0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电话咨询、公示栏、门头沟教育信息网等查询方式。截至2013年底,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3年,区教委以公开、便民、服务为基本准则,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区教委领导高度重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效推动了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确定分管领导,指定教委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监督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积极配合。指定办公室文秘定期公开教委发文等信息,办公室督察督办人员也参与此项工作。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通过会议、检查等形式对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认真学习,加强培训

区教委组织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了国务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北京市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区县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京政务公开办发〔20112号),《门头沟区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会议和培训活动,特别是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的培训。通过学习,更加熟悉信息公开流程,更加熟练操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系统。通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区教委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年向区政府办移送文件45件。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占总体的比例为4%;法规文件类信息3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8%,如《关于做好2013年门头沟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回答了百姓关心的入学问题;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行政职责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业务动态类信息0条(内容可具体描述),同上年持平。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区教委采取多种形式开辟更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坚持完善门头沟教育信息网,将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之一。对门头沟教育信息网基本上做到了每日更新(节假日信息在节假后补充),加强了网站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门头沟教育信息网,整合各类信息资源,畅通信息渠道,不仅为广大师生提供互动交流的平台,也为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了解门头沟教育提供了快速通道。

二是坚持每月按时足额向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报送我委规范性文件等信息,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我委工作。

三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为民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重点公开群众和广大师生关心的问题,如教育收费、教育经费预算、学校招生、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学科带头人推荐等问题,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四是坚持确保信息准确性和及时性,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严格审核,及时梳理补充了涉及教育部门职能、业务事项的信息。

五是及时将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纸质版按要求分别送交区档案局和区文委,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教育相关的信息。

六是根据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严格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不断提高教委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

七是编辑了《门头沟区教委政务服务工作手册》,将教委政务服务事项内容整理成小册子,放在机关大门等明显之处,方便群众取阅。

2013年共移交政府公开信息45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区教委201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没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兼职人员1人,与上年相同。

(二)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3年本机关没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13年,区教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7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人次,占总数的18%;电话咨询13人次,占总数的76%;网上咨询1人次,占总数的6%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区教委2013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区教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区信息公开办公室的一系列部署开展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有一定进步,但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的针对性还不够强,离人民群众对有效信息的期待尚有距离;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细致化,信息内容有待充实;四是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推进工作进程中,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

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热切关注的教育信息的梳理、归类、整合力度,提高信息的含金量和针对性。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使相关信息及时采集整理和上报公开。

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切实提高教委各部门特别是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同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三是规范和优化政务公开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我区教育方面的信息。加强咨询服务,对群众来电来访,及时处理提供相关信息。

四是认真学习国家和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细致规范,同时尝试推动区教委所属各事业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教育。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区县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门头沟区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教委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推进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总之,2014年,区教委将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领导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区教委机关工作信息。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45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45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35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 网上申请数

0

4. 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掌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

0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现场咨询数

3

电话咨询数

13

网上咨询数

1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2186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0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总额

0

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总额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0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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