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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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至2009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联系(地址: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7,邮编:102300,联系电话:010-69842564,电子邮箱:mtgjw@bjmtg.gov.cn)

一、概述

2009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正确领导下,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现将2009年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通过会议、检查等形式对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继续深入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领会《条例》精神,并结合教委实际工作,进一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对区教委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完善机制,指导工作。首先,根据《条例》和市区相关文件,继续完善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其次,参照《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北京市门头沟区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研究制定了教育系统的各项工作办法,并认真按照执行,为在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三)措施具体,工作到位。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在“门头沟教育信息网”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流程、监督投诉以及一些攸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在门头沟教育信息网上公开,方便人们查阅。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为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彩色激光打印机等硬件设施,确定3名工作人员负责公开工作,加强设施和人员配备力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09年,区教委公开政府信息共63条,其中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6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63条,占总体比例的100%

根据《条例》要求,区教委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2009年,区教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基本能够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区教委在办公楼大厅设置了电子触摸屏公开政府信息,在门头沟教育信息网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此外,区教委及时向区文委和区档案史志局移送政府信息。在便民服务方面,区教委制作并向公众发放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页,编制了检索目录,方便群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教委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减少1件。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09年,区教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09年,区教委按照《条例》要求和区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部署开展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细致化;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推进工作进程中,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二是认真学习国家和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细致规范;三是推动区教委所属各事业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0年,区教委将继续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领导下,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使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63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63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全区依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互联网申请数

0

      3.传真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到期已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

0

      2.不予公开

0

      3.信息不存在

0

      4.非本机关掌握

0

      5.申请内容不明确

0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复议数

0

诉讼数

0

举报数

0


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