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索 引 号:11J006/ZK-2021-000164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信息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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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2021-08-03 11:33

发布日期:2021-08-03 11:33

内容概述:北京市门头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北京市门头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0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2020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保障本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

3、承担推进本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4、负责本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5、负责本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工作。

6、负责本区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7、负责指导本区村镇建筑工程建设工作。

8、负责促进本区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工作。

9、负责本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工作。

10、负责本区房屋管理工作。

11、贯彻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规划,负责建筑业的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

12、负责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的综合管理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职能,加快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15、与区城市管理委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有关职责分工。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共设9个内设机构,下设11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32名,实际 30人;事业编制186名,实际105人;离退休人员146人,其中:离休3人,行政退休37人,事业退休106人;其他人员41人,其中:社会化用工1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347,982,274.98元,比上年增加2,033,494,992.03元,增长646.6%;支出总计3,482,094,006.73元,比上年增加3,247,228,706.43元,增长1382.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47,982,274.98元,比上年增加2,033,494,992.03元,增长64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6,370,691.32元,占收入合计的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事业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 %;经营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611,583.66元,占收入合计的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82,094,006.73元,比上年增加3,247,228,706.43元,增长1382.6%,其中:基本支出41,223,014.82元,占支出合计的1.2%;项目支出3,440,870,991.91元,占支出合计的98.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46,370,691.32元,比上年增加2,040,402,447.39元,增长666.8%。主要原因:拨入归还棚改项目垫付资金。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479,216,240.14元,比上年增加3,253,793,065.92元,增长1443.4%。主要原因:拨入归还棚改项目垫付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1,371,546.8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2,449.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卫生健康支出81,000.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节能环保支出73,046,871.33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1%;城乡社区支出47,803,440.48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6%;农林水支出8,883,000.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住房保障支出589,454,786.05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2,102,449.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32,939.00 元,增长12.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度决算2,077,369.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32,939.00 元,增长(下降)12.6%。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和离休人员加发工资。

抚恤2020年度决算25,080.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 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无。

2、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81,000.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1,000.00元,增长(下降)100%。其中:

公共卫生2020年度决算81,000.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1,000.00元,增长(下降)100 %。主要原因:追加疫情防控资金。

3、节能环保支出2020年度决算73,046,871.33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080,000.00 元,下降13.2%。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2020年度决算67,553,871.33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080,000.00元,下降14.1 %。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020年度决算5,493,000.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元,下降0 %。主要原因:无。

4、城乡社区支出2020年度决算47,803,440.48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791,448.15 元,下降9.1%。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20年度决算47,803,440.48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791,448.15元,下降9.1 %。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                                                                                    5、农林水支出2020年度决算8,883,000.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883,000.00元,增长100%。其中:

农业农村2020年度决算8,883,000.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883,000.00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用上年结余资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度决算589,454,786.05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66,068,486.05 元,增长2420.5%。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020年度决算589,454,786.05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66,068,486.05元,增长2420.5%。主要原因:用上年结余资金支出。

7、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棚改项目499,684,286.05元:用于安排棚改项目资金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7,844,693.2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2,757,844,693.28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020年度决算2,757,844,693.28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55,844,693.28 元,增长111.82%。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20年度决算2,757,844,693.28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55,844,693.28元,增长111.8 %。主要原因:使用上年结余资金支出。

2、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棚改项目2,611,260,987.29元:用于安排棚改项目资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1,223,014.82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000,497.65元,减少6.8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36,872,574.64元,年初预算39,570,124.96元,减少2,697,550.32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2,260,410.18元,年初预算2,860,377.51元,减少599,967.33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2,090,030.00元,年初预算1,793,010.00元,增加297,020.0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二)2020年本部门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减少)0%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门头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单位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0个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7,761.00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55,176.00元,减少277,415.0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决算数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20年决算数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79,936.00元,减少79,936.00元,主要减少原因没有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决算数27,761.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75,240.00元,减少147,479.00元,主要减少原因是单位加强公车的管理。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元,增加(减少)0元。主要增(减)原因无。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7,761.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75,240.00元,减少147,479.00元,主要减少是原因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9,000.00元,公务用车维修16,996.00元,公务用车保险665.00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100.00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3,470.13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家,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260,410.18元,比上年减少282,119.18元,减少原因:单位取暖费待支付。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9,34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48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2,864.00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9,34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38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  

四、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总额1,100,000元,主要包括住建委办公楼基本运行管理经费项目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固定资产年末数总额144,860,410.92元,其中:房屋面积106,636.21平方米,129,998,952.04元;汽车6辆,762,382.59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本年无此项内容。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用于3751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目。


第四部分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北京市门头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2020年度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评价项目26个,涉及金额273724.59万元。具体项目自评情况详见《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及各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25个,评价得分在80-90分(含80分)的1个,评价得分在60-80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见附件。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