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08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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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建设委员会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门头沟区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http://www.bjmtg.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门头沟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7号,联系电话010-69842655)。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委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6%;法规文件类信息7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7.6%;规划计划类信息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3%;行政职责类信息1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2%;业务动态类信息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3%。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总结包括政府网站、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公开形式的情况。在便民服务上做了有关检索目录编制、宣传及便民手册等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委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

其中,当面申请17件,占总数的100%,无其他形式申请。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5.8%是法规文件类信息,11.8%是行政职责类信息,82.3%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16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7件,占总数的43.8%,。

“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

“不予公开”的2件,占总数12.5%。

“信息不存在”的5件,占总数的31.2%。

“非本机关掌握”的2件,占总数的12.5%。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0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印、邮递等服务。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委2008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

议和行政诉讼。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条例》运行以来,我委通过一年的受理、答复情况分析,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要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二是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工作流程和操作环节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要进一步完善,以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

2009年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二是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

门头沟区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北京市门头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08政府信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