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索 引 号:110000/ZK-2021-036599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信息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旅游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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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2018-08-03 11:54

发布日期:2018-08-03 11:54

内容概述:北京市门头沟区旅游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北京市门头沟区旅游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北京市门头沟区旅游委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 《关于同意北京市门头沟区旅游局更名的批复》(京编办行[2012]79 号)和北京市门头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门头沟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门编委字[2012]54 号)文件,2012 年,北京市门头沟区旅游局更名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旅游委)主要负责门头沟区旅游发展统筹协调、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等相关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旅游方面的法律、 法规、 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旅游业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拟订本区旅游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旅游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统筹全区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整合、利用;协调推动本区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4.负责制定本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参与国家和本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本区旅游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和会展活动,培育旅游品牌;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旅游区域合作,健全跨区域旅游合作体系;收集、发布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

5.负责组织本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项目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 促进高端旅游、历史文化旅游、新型乡村生态旅游发展;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旅游产业投资促进和重大旅游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管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监测旅游产业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7.承担本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的责任, 组织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工作,建立健全旅游集散体系、咨询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8.承担规范本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依法依规承担旅行社部分监管职责;负责住宿业行业管理。

9.承担本区旅游安全监管责任, 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10.指导旅游培训工作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11.负责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12.承办区政府和市旅游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门头沟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及北京市门头沟区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上述2家单位,全部纳入2017年度编报范围。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保留两位小数,以下同)

2017年度收入总计7,402.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46.0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56.59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6,646.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 %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11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5.9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3.01%;项目支出3,164.6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6.99%;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 %

2017年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92.04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2.5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教育支出5.6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

城乡社区支出1,123.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3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53.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1.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5.6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5.67万元,增长1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5.6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5.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追加培训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20.6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5.65万元,下降55.4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20.6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5.65万元,下降55.46 %。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改由人力社保局统一发放。

3.“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度决算1,123.2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123.26万元,增长100%。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17年度决算1,123.2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123.2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追加京西商旅古道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项目,设计费、咨询费等支出1,123.26万元。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17年度决算2,953.0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805.61万元,增长157.36 %。其中: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2,953.0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805.61万元,增长157.36 %。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项目较多,资金量较大。

5.对年度安排项目资金量80%以上包括全部重点工程、为民办实事的项目进行简要说明。

    (1)京西商旅古道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利用现存绵延全区670余公里的古道系统,建成覆盖全区的步道系统,建设范围涉及龙泉镇、潭柘寺镇、永定镇、妙峰山镇、王平镇,长度为45.983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标示标牌、给水、照明及绿化工程。

资金情况:项目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800万元,年初结转200万元,项目单位累计支出1123.26万元,用于项目的设计费、咨询费、水影响评价费和勘察费等的支出。

22017年旅游宣传资金项目

项目概况:旅游宣传最主要是向外界树立和展示我区良好的旅游目的地想象,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影响游客的出行选择,这其中包括对我区整体区域形象和旅游资源的宣传推介。旅游目的地形象是游客选择旅游地的重要判断依据,一个旅游地良好、清晰的形象使其容易在众多的旅游目的地中凸现出来,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和偏爱,促使其了解并购买旅游地产品,保持持久的良好形象,是旅游目的地确保稳定客源的基础。旅游地只有不断地开展营销活动,提升自己的良好形象,才能获得稳定的客源。旅游资源要素及由此加工的旅游产品的趋同使形象成为吸引游客之本,而旅游形象一旦较鲜明丰满地形成并广为人知,就成为巨大的吸引力量。

资金情况:项目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10万元,年初结转19.57万元,项目单位累计支出408.45万元,用于项目的广告宣传费等支出。

3)旅游文化节项目

项目概况:通过独具沟域特色的旅游文化休闲活动,促进门头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门头沟旅游服务水平具,达到展示门头沟、宣传门头沟,推动门头沟区域经济发展的目的。

资金情况:项目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60万元,支出57.57万元,用于安排赏花季、红叶节等活动支出。

(4)提前下达旅游旅游产业发展引导专项(旅游休闲步道)

我委依托《门头沟国家步道系统规划》,积极推进我区旅游休闲步道项目建设。2017年启动了《旅游休闲步道起点公园方案设计》《旅游休闲步道基础设施工程三期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步道二期工程项目已获得2016-2017年北京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1731万元,截至2017年底已完成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并于2018年全面开工。

资金情况:项目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731万元,支出460.15万元,用于设计费、勘察费等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

(一)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45.9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78.67万元,增长9.07%。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750.46万元,年初预算702.99万元,增加47.4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83.71万元,年初预算105.21万元,减少21.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111.79万元,年初预算   59.08万元,增加52.71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万元,年初预算 0 万元。

(二)2017年本部门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无此项支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门头沟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单位包括所属1家行政单位、1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7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1.01万元,减少19.8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决算数 0 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0 万元,增加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

2017年决算数 0 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3.01万元,减少13.01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本年未安排公务接待业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决算数1.1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8万元,减少6.83万元,主要减少原因:一是部分车辆维修费用在2018年支付,二是油卡中尚有余额,2017年未支出燃油费。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 0 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0万元,增加0 万元。2017年购置0辆,车均购置费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1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8 万元,减少6.83万元,主要减少原因:一是2017年底部分车辆维修费用在2018年支付,二是因油卡中尚有余额,2017年未支出燃油费。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 3 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3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家,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3.71万元,比上年减少3.86万元,减少原因:压缩办公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门头沟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0.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0.22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9.98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0.22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9.98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年末数总额610.07万元,其中:房屋面积0平方米,0万元;汽车 3 辆,50.58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 0 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项支出。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同预算公开口径)

无此项支出。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旅游文化节:指为打造门头沟旅游品牌,宣传门头沟旅游资源,根据门头沟文化资源和季节特点举办的旅游节庆活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部门绩效目标:2017年,区旅游委将按照首都核心功能优化和京津冀旅游一体化发展的新要求,立足地区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以科学统筹规划为引领优化旅游发展空间布局,以重点项目落地为抓手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以完善配套服务为根本提升旅游服务接待水平,以创新市场宣传为支点树立区域旅游文化休闲品牌,打造全域景区化的百里画廊。

1.科学规划、统筹发展,整合旅游资源存量。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按照“十三五”规划中打造八大景区组团的任务目标,理顺旅游文化休闲产业的发展思路及建设重点,进一步完善八大景区组团规划编制。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启动并积极推进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完成2016年度贷款贴息工作;积极争取2017年市级产业资金扶持,协调相关单位积极争取项目政策及资金扶持,加快项目落地建设。

2.项目奠基、产业融合,优化旅游发展增量。 一是推进工程项目突破性进展。推动国家级传统古村落旅游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和门头沟区旅游步道二期工程项目,加强对已补助类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京西商旅古道一期项目建设、精品民俗旅游村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和灵山高端旅游度假区等重点项目建设。二是推进民俗旅游精品化发展。坚持“推精品、抓试点、树典型”利用市旅游委和区财政政策资金,打造12个民俗旅游示范户,加大对民俗旅游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改善民俗旅游接待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优化旅游接待服务质量。

3.配套跟进、提升服务,提高旅游接待质量。 一是持续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落实为民办实事工程,拟投入200万元改造提升景区、民俗村、新业态及重点旅游接待场所16个厕所,做好400块禁止攀爬野山警示牌的踏勘、制作、安装及管理工作,完善潭柘寺、十八潭等组团景区的步道、座椅、垃圾桶等服务设施,提升旅游公共接待水平。二是继续实施旅游行业技能教育培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牵头作用,开展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民俗旅游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培训,举行京郊旅游“百千万”培训,通过标准化、经营管理、餐饮研发、个性化服务等技能培训,提升民俗旅游整体服务水平。三是深入开展旅游质量等级评定复核。加快提升灵水景区、南石洋景区、聚灵峡景区等重点景区服务接待设施,评定45家国家级A级旅游景区;继续开展民俗旅游村户、特色业态的等级评定复核工作,拟评定70家星级民俗旅游户、5个星级民俗旅游村、10个特色业态单位。

4.拓展客源、推出精品,壮大旅游市场体量。 一是精细设计,增强旅游活动吸引力。以门头沟区赏花季、门头沟区避暑季、门头沟区红叶节为主线,保持市场宣传的延续性,针对全区旅游文化资源和季节特点,创新宣传活动,推出特色精品,实现全区旅游文化活动推广格局从零散化向系统性的转变。二是精准宣传,增强宣传推介影响力。利用更加丰富多样的广告渠道,针对电视台、电台、杂志、报纸等传统媒介,深入挖掘旅游文化内涵,加大专题宣传力度,注重深度综合报道;针对网络、微官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及时推出新动态、新内容、新形式,提高曝光频率和更新速度,努力形成区域旅游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逐步树立旅游文化强区的形象。

(二)部门绩效实现情况

1.部门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与预期目标略有出入,个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较慢。

    2.部门效果目标实现情况

   1)经济效益实现情况

通过旅游产业扶持、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加强宣传力度等多项措施,激发了区内旅游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吸引了更多旅游者和社会资本参与到我区的旅游产业项目建设中来,从而拉动旅游收入,促进了地区经济增长。

2)社会效益实现情况

进一步扩大了门头沟旅游的知名度、吸引力和景区接待服务能力,使更多的游客知道门头沟旅游、选择门头沟旅游。同时,旅游产业的发展,还为景区周边群众提供了多种就业岗位,从而提升项目的整体社会效益。

    3)可持续影响实现情况

对景区进行系统地规划,确定景区旅游发展定位及用地需求,整合旅游资源,有利于景区的生态修复和可持续发展;通过各种渠道,整合我区旅游资源,对我区旅游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推广,提升了我区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有效开拓了客源市场,从而吸引更多的游客来我区旅游,在增加旅游及相关产业收入的同时,促进了产业发展。

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年无此项内容 。

 

 

 

 

                          北京年门头沟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