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索 引 号:11J008/ZK-2022-000042

公开责任部门:2022-07-01 10:18:12

信息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公示-门文执罚[2022]第000001号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2-07-01 10:18

发布日期:2022-07-01 10:19

内容概述:

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公示-门文执罚[2022]第000001号

附件2

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

序号

做出决定机关名称

决定书编号

执法对象

决定种类

决定主要内容

决定日期

1

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门文执罚【2022】第000001

北京亮点视界文化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该场所未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或者未制定安全生产措施。违反了《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十条“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规定,构成了未制定安全生产措施的行为。已责令改正上述行为,并于20220623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门文罚告字【2022】第000001号),依据《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项“未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或者未制定安全生产措施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20628

备注:“行政相对人”一栏若涉及个人真实姓名应作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