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索 引 号:11J008/ZK-2023-000005

公开责任部门:2022-12-12 15:02:00

信息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不予行政处罚公示-门文不予处罚[2022]第000013号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2-12-12 15:02

发布日期:2022-12-12 15:02

内容概述:

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不予行政处罚公示-门文不予处罚[2022]第000013号

附件2

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

序号

做出决定机关名称

决定书编号

执法对象

决定种类

决定主要内容

决定日期

1

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门文不予处罚[2022]000013

北京天润信博文化发展中心

不予行政处罚

该场所当场未能提供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并参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基准表》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2022128

备注:“行政相对人”一栏若涉及个人真实姓名应作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