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索 引 号:11J008/ZK-2023-000037

公开责任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

信息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不予行政处罚公示-门文当不罚字〔2023〕第000003号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5-29 16:26

发布日期:2023-05-29 16:26

内容概述:

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不予行政处罚公示-门文当不罚字〔2023〕第000003号


序号 做出决定机关名称 决定书编号 执法对象 决定种类 决定主要内容 决定日期
1 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门文当不罚字2023000003 北京轩然书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不予行政处罚(当场不予处罚) 当事人未能当场提供在售的名为《孙子兵法与三十六计》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现场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