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做出决定机关名称 |
决定书编号 |
执法对象 |
决定种类 |
决定主要内容 |
决定日期 |
1 |
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
门文执罚[2023]第000002号 |
北京市门头沟区影剧院有限公司 |
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
该场所未设置覆盖全部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影厅未设置),违反了《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基准表》,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
2023年6月14日 |
备注:“行政相对人”一栏若涉及个人真实姓名应作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