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做出决定机关名称 |
决定书编号 |
执法对象 |
决定种类 |
决定主要内容 |
决定日期 |
1 |
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
门文不予处罚[2023]第000007号 |
北京幸福蓝海影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不予行政处罚 |
未设置能够覆盖全部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工作间未设置),违反了《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基准表》,该单位系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当场改正,现对该单位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
2023年7月24日 |
备注:“行政相对人”一栏若涉及个人真实姓名应作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