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索 引 号:11J001/ZK-2023-000427

公开责任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

信息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公示-门文执罚[2023]第000010号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8-30 09:08

发布日期:2023-08-30 09:08

内容概述:

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公示-门文执罚[2023]第000010号



   

序号

做出决定机关名称

决定书编号

执法对象

决定种类

决定主要内容

决定日期

1

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门文执罚[2023]000010

北京友乐汇聚娱乐有限公司

罚款

未设置能够覆盖全部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或者不能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配电室未设置),违反了《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基准表》,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2023830

备注:“行政相对人”一栏若涉及个人真实姓名应作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