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索 引 号:11J008/ZK-2021-000081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信息名称:疫情期间区文旅局加强大对文旅行业监管力度

文   号:

信息有效性:

生成日期:2021-10-26 16:52

发布日期:2021-10-26 16:52

内容概述:疫情期间区文旅局加强大对文旅行业监管力度

疫情期间区文旅局加强大对文旅行业监管力度

一、对旅行社的管理

鉴于我市已出现疫情中风险等级地区,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跨省旅游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规定和疫情防控总体部署,根据市局要求,门头沟区文旅局已于10月22日暂停跨省旅游,并做好以下防疫工作:

一是落实“熔断”机制。在我市出现疫情中或高风险等级地区期间,立即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本区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组织在京人员赴外省(区、市)开展团队旅游及开展“机票+酒店”业务,也不得接待外省(区、市)人员来京团队旅游及开展“机票+酒店”业务。二是立即启动现有跨省旅游团队应急处理机制。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应落实“四方责任”,对现有跨省旅游团队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对未出发的跨省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对已在京的来京跨省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京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并组织游客进行核酸检测,在游客核酸检测呈阴性后安排离京;对本区旅行社组织在京人员已出京的旅游团队,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符合返京政策规定后方可组织返京。

二、对景区的管理

一是严格景区限量管理。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推进预约常态化,公园、景区、名胜古迹(以下均简称景区)按日最大承载量的75%限流开放,切实加强景区人流动态监测调控。二是严格景区涉疫风险人员管理。对所有进入景区人员,全部进行“健康宝”扫码登记和体温检测,景区严禁接待健康码异常、对于发热游客和健康码异常、行程不明及14天内有新增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县(市、区、旗)或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县、市、区旅居史和入境未满21天且未完成7天健康监测的人员均应谢绝入园,并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同时,采取人工服务、人工代查等措施提升入园服务适老化程度,有效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入园预约困难问题。三是严格安全距离管理。景区购票窗口、入园刷卡、验证验票、安检入园等处设置游客排队1米线,保持人员安全距离,拉开游客间距,适当增加入口通道,快速疏导人员进入,严防景区人员扎堆聚集。四是严格规范佩戴口罩管理。景区要及时提醒劝诫所有进入景区人员严格按照《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相关要求佩戴口罩,特别是车内、室内、密闭空间、室外人员密集场所等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