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6年门头沟区文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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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区文委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区人民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区文委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为建立长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区文委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通过文委网站主页的建设也为信息公开提供了新渠道。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开辟了区图书馆为区级政府公开查阅点。至今,区文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涵盖规划计划、审批事项、业务动态等各类信息。与此同时,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网页进行维护管理,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项目,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项目,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其中,当面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0%是机构职能类信息,0%是法规文件类信息,0%是规划计划类信息,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0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占总数0%。

“不予公开”的0件,占总数0%。

“信息不存在”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掌握”的0件,占总数的0%。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0件,占总数的0%。

三、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2016年区文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名,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6年区文委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6年区文委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6年区文委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四、咨询情况

2016年,区文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0人次。其中电话咨询20人次,占总数的100%。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针对文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文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针对文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六、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区文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及时清理、及时公开,并在文委网页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文委科室、执法队目标管理考核中,以每月会议通报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没有完成政府信息清理工作的目标,则会影响本月该科室和该责任人的整体评分,这一规定督促了各部门按时上交政府信息。

(二)建立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督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目,加强处室公开信息的督办工作,做到公开及时、准确。

(四)完善信息公开途径。通过文委自身网站建设与专栏信息更新维护,增加对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包括领导介绍、机构职责、公开目录等信息)等信息的公开途径,尽量使信息公开的更彻底、更全面。

  

   

门头沟区文化委员会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