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现将区国资委领导接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领导
区国资委主要领导及各主管领导
二、接访时间
2022年9月1日-2022年11月30日(工作日)
三、接访地点
门头沟区国资委信访室(增产路32号)
四、注意事项
1.来访人凭有效身份证件、信访书面诉求、佐证材料等到门头沟区国资委信访室登记,详实填写意见或诉求,并按顺序候访。
2.来访人应“一访一诉”。
3.不予受理范围: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案件;有关部门按程序规定正在办理的案件;信访事项经过三级终结的案件;对司法判决不满意或诉讼期间的案件。
4.凡多数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需选出5名以下代表。
5.来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必须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6.咨询电话:010-69844543,联系人:韩冬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