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索 引 号:11J010/ZK-2022-000044

公开责任部门:区国资委

信息名称:区国资委领导接访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2-08-30 14:48

发布日期:2022-08-30 14:48

内容概述:区国资委领导接访有关事项的公告

区国资委领导接访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安排,现将区国资委领导接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领导

区国资委主要领导及各主管领导

二、接访时间

2022年9月1日-2022年11月30日(工作日)

三、接访地点

门头沟区国资委信访室(增产路32号)

四、注意事项

1.来访人凭有效身份证件、信访书面诉求、佐证材料等到门头沟区国资委信访室登记,详实填写意见或诉求,并按顺序候访。

2.来访人应“一访一诉”。

3.不予受理范围: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案件;有关部门按程序规定正在办理的案件;信访事项经过三级终结的案件;对司法判决不满意或诉讼期间的案件。

4.凡多数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需选出5名以下代表。

5.来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必须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6.咨询电话:010-69844543,联系人:韩冬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