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索 引 号:11J010/ZK-2023-000059

公开责任部门:区国资委

信息名称:区国资委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进劣势企业清退工作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11-02 16:46

发布日期:2023-11-02 16:46

内容概述:区国资委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进劣势企业清退工作

区国资委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进劣势企业清退工作

自2020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为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促进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提升,区国资委持续着力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完成82家劣势企业的清退工作。一是高度重视,严密部署。各企业一把手负总责,摸清企业底数,熟悉企业情况,全面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和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二是制定计划,分类推进。针对一般劣势企业、空壳企业、原经委遗留企业分别制定工作计划,任务落实到人,确保清退工作稳妥推进。三是多种手段,稳步实施。灵活运用兼并重组、简易注销、破产清算等多种手段,按照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最终达到清理退出的目的。四是依法注销,严格监督。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清算审计,按照清退方案进行人员安置及资产处置。审批程序接受工会、党组织监督,并依法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