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索 引 号:11J010/ZK-2023-000002

公开责任部门:区国资委

信息名称:国资委指导9家区属一级企业完成公司章程修订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1-13 15:39

发布日期:2023-01-13 15:39

内容概述:国资委指导9家区属一级企业完成公司章程修订

国资委指导9家区属一级企业完成公司章程修订

国资委指导9家区属一级企业完成公司章程修订。一是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根据中央、北京市和门头沟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要求,经国资委党委会研究,确定指导全部9家一级企业统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工作任务。二是依法依规,确定修订重点。按照《公司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和区属国有企业干部任免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主要针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长任免、经理层聘用制等三方面内容提出了修订要求,并指导企业执行。三是强化服务,逐一指导修订。逐一指导一级企业对公司章程的重点内容和其它方面进行修订,保障修章工作及时有效、细致高效。四是严格把关,确保修订质量。国资委党委对修订后的章程进行统一研讨,规范各区属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制度性约束,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