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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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国资委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等内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的事项。

网站:

http://www.bjmtg.gov.cn/zfxxgk/mtg11J010/zfxxgknb/mtgqbm_yjlist.shtml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子东街1号;联系电话:69854234;传真:69827323)。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门头沟区国资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7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和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截至2008年底,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2008年我委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27件,其中主动公开21件;依申请公开1件;不予公开105件,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增加了透明度,也服务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国资委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8%;业务动态类信息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2%。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工作。主要形式有: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等,通过多方面的形式来方便群众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国资委200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国资委2008年度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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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23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23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互联网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掌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

0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现场咨询数

0

电话咨询数

0

网上咨询数

0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0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0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总额

0

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总额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8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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