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信访办公室

北京市门头沟区信访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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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2日)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信访办公室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人员和收支情况,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信访办公室,联系电话:6984272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4我办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及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开查询电话。截至2014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4年,区信访办共生成政府信息247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12条,已按要求全部输入到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中,不予公开235条,未发生群众来访要求查询政府信息和咨询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办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12条信息中,均为业务动态类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100%,同上年相比,增加7条。

根据《条例》规定,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我们均要求主动公开;对群众数次申请的相关依申请政府信息,我们要求转型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来。从2014年全年来看,我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基本能够满足于广大群众的需求。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办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进行了创新,以方便群众查询各类政府信息,通过网站、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等公开形式的情况进行了公开。其中最常用和最受欢迎的形式为在信访接待大厅公开查询。在便民服务上也做了大量工作,配备了饮水机、复印机、打印机及装订机等,为群众查询提供了最大便利。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共3人,同上年相比持平。

(二)收支情况

2014年,本办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支项目。

五、咨询情况

2014年,我办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没有发生针对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区信访办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区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部署开展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首先是对一些需要公开或不能公开信息的把握上不够准确;其次对受理复杂、敏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验不足。

2015年,区信访办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认识,增强依法行政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和方法,夯实工作基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他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等。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2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2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 网上申请数

0

4. 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掌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

0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现场咨询数

0

电话咨询数

0

网上咨询数

0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0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0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总额

0

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总额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3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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