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信访办公室

北京市门头沟区信访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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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信访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一系列重要思想,认真执行《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网上信访模式,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质量和时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均按照要求主动公开。

202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8件。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单位申请总数为1件。

(三)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前认真履行审批程序,由承办科室审核,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再行公开,重点在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上严格把关,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并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情况

认真学习《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范及要求,积极参加市、区等上级部门举办的专题培训,利用学习日、科务会等方式,对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进行经常性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严格按照区级职能部门工作部署,参照《北京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顺利开展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主动公开方面还需进一步挖掘和扩展,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为此,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制定的各类制度文件严格把关,做到能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彰显信访工作机构公开、透明形象。

(二)全方位做好信访工作政策解读与宣传工作。通过多渠道、多角度,持续做好信访工作的解读和宣传。深入解读信访工作相关政策,深度宣传信访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