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资源统筹,确保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在有限的财力下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围绕恢复重建、高质量发展等加强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在转移支付、增发国债、先行先试政策等方面获得更大支持;优化财力配置,统筹用好政府预算、债券资金等可用资金,撬动社会资本,保障重大项目及刚性支出需求;坚持存量资金盘活机制,避免资金闲置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坚持过“紧日子”,强化重大战略任务保障。从严从紧安排部门常规履职性支出,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加强预算管理,以项目轻重缓急和成熟度为依据安排预算,督促部门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尽快形成实际支出;通过优化支出结构、调控保障时序等措施,统筹保障基本民生、恢复重建、生态保护、产业转型等重大战略任务。
三是着力防范风险,筑实筑牢财政安全防线。审慎制定出台新的增支政策,严控年中预算追加,不过度承诺、不超越财力;坚持财政运行分析报告制度,分析研判收支执行情况、重点工作进展等,及时捕捉汇报风险点;做好预决算公开,确保公开合法合规、全面及时,积极打造“阳光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