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北京市门头沟区有关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财综〔2017〕708号),我局印发了《门头沟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门财综〔2017〕134号),组织区级各有关单位编制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区级各有关单位均已编制完成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指导性目录,我局将区级各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在区财政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从2018年起,各单位应按照目录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