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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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门头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69844680

一、概述

20091120091231日间我局开展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0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供公众咨询、查阅。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健全领导体制、确立工作格局

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对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审核、监督等。二是成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由各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对政府信息进行确认和审核。三是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各科室内勤人员为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整理我局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对其属性进行初步审核。形成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科室各负其责、群策群力的工作格局,有组织、有步骤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工作场所和设施、确保服务到位

在全程办事代理处设置了依申请公开场所,配备复印、刻录等设施,并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标识,刻制门头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和复印章,准备好依申请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编制《门头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放在局大厅便民架,方便群众咨询,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指定政府信息咨询、受理电话,保证在工作时间有人接听;由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事宜,不推脱、不消极对待,做到能当场解决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解决的,与相关科室或单位联系,确定答复内容,做到尽快给与满意答复。

(三)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是要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因此我局制定《门头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清理工作暂行办法》、《门头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办法》、《门头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办法》、《门头沟区财政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办法及《门头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全局各科室(所),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为健全机构、明确各部门相关人员职责、细化工作程序及流程、增强工作实践性和操作性,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依照《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我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审查。严格执行审查制度:首先各科室(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按照“随时产生随时报送”的原则,填写发文稿纸的同时,初步确认政府信息属性,并填写纸质保密审查单,报科室(所)负责人审核;负责人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政府信息属性,并报主管领导确认。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延长答复期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到第三方权益的,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最后由主管领导确定政府信息属性。再报送办公室统一录入。办公室负责汇总政府信息。

我局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我局2009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除依据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要求,另依据《经济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财政库存款收、支数字和库存数字为秘密级事项。不公开有关财政库存款收、支数字和库存数字的信息。

   (五)紧密联系工作、延续公开成果

我局参照区政府办发文稿纸,修改财政局发文稿纸,将发文流程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程序相结合。增加一栏“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作为新建发文必选项。一方面简化了保密审查程序;另一方面与财政工作紧密相连确保了政府信息无遗漏,及时公布政府信息。此发文稿纸已使用一年多,信息随时产生随时报送,提高了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同时强化了办公室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监控力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0%;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0%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原有政务公开资源整合利用的基础上,优化配置,在全程办事处设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并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标识明确公开电话,指定电脑、打印机、刻录机、文件柜等必备办公设施,刻制了门头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和复印章。实现统一查询,受理公众向区财政局提出的公开信息申请,准备好依申请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由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事宜,热情接待,不推脱、不消极对待。做到“查询有网站,来访有窗口,申请有准备,接待有专人,答复有预案”。编制并及时更新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方便广大群众查询。我们还认真落实按照办法规定,及时、规范向公共查阅场所移送政府信息相关材料。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共20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9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9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9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09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针对本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本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本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任务,我局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在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深入推进,基础和关键性工作初见成效。但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其复杂程度越来越高,困难也越来越多。工作中还存在如下等问题。

(一)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还不够高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认识不足。

(二)对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对业务的操作和流程还不太熟练,对信息的公开属性把握不清楚。

(三)对公开内容的标准了解不清,公开时效性掌握不

好。

(四)工作的规范性、长期性有待提高,保密意识和公

开意识需同步加强等。

八、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他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等。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0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0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8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互联网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掌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

0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现场咨询数

0

电话咨询数

0

网上咨询数

0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0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0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总额

0

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总额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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