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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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效能监察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财政局部署开展了政府信息清理工作,组织专人负责,对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推进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一)组织机构

1、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区财政局在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的工作机制下,成立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办公室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小组成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主抓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工作。形成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各科室积极配合的格局,各科室随时向办公室报送即时产生的信息,办公室对信息是否属于公开范围进行审核,经局领导签发后再予以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和保密性。

2、明确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管理员,并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变更管理员相关信息。

(二)机制制度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是要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财政局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先后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等规范性文件发全局各科室,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申请、接待、受理、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各部门相关人员职责,细化工作程序及流程,强化工作意识,增强工作实践性和操作性,为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地获取信息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三)业务培训

1、积极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会议或培训活动。20115月,我局参加了门头沟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应用推广培训会。

2、熟悉信息公开流程、熟练操作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系统。财政局内设了专门工作人员管理、使用办公系统,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专栏

1、做好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并及时主动公开。财政局紧紧围绕财政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准确的原则,及时公布涉及财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计划、财政工作动态、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方面内容的信息。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8条,法规文件类18条,行政职责类1条,规划计划类3条。依申请公开文件公开2条,均属于法规文件。

2、建立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办法》,所有公开的信息均需填写保密审查单,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公开,加强了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便于分清责任、严格监督检查。

3、先后制定了各项规范性文件,明确了信息生成、保密审查、目录编制、专栏公开的工作流程或相关程序。

4、在财政局网站设置了信息公开专栏,注重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保密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效运行。

(二)公开指南

在财政局网站设置公开指南,指南内容完整准确并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包括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

(三)信息移送

按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进行移送登记同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规范向公共查阅场所移送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相关材料。

(四)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澄清

制定了《门头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办法》,严格按照文件办事。

(五)便民措施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原有政务公开资源整合利用的基础上,优化配置,在全程办事代理处设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并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标识。明确公开电话,指定电脑、打印机、刻录机、文件柜等必备办公设施,刻制了门头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和复印章。实现统一查询,受理公众向区财政局提出的公开信息申请,由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接待、办理事宜,热情接待,不推脱、不消极对待。做到“查询有网站,来访有窗口,申请有准备,接待有专人,答复有预案”。编制并及时更新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方便广大群众查询。

(六)年度报告

按照市级样本编制年度报告,内容完整准确并及时通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公开。每年区财政局都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及时上报年度报告,并通过主动公开系统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受理

1、设置依申请公开场所。

区财政局在全程办事代理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处。配备服务设施,供申请人查阅、等待、休息。接待人员为办公室人员,电话在工作时间内保证接听。

2、明确本单位申请受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服务规范。为规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负责人、受理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的职责,区财政局制定了《门头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试行)》。

3、受理申请后出具登记回执

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共收到一项依申请公开事项,并按照《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向申请人出具了登记回执,目前该事项正在办理中。

4、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登记申请信息,不能即时登记的要求即时补录。依申请公开系统运行后,区财政局将已经受理的一项依申请公开业务进行了补录。

(二)申请办理

1、明确本单位申请办理流程或相关程序。《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办法》中对申办流程、程序等进行了明确。

2、申请办理意见均需经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签发。区财政局出台的文件《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信息发布的审核流程,并绘制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流程图》。

3、根据所申请信息内容出具相应书面答复意见文书。根据所申请信息情形,视情况向申请人做出必要的书面解释说明。根据《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办法》,我局受理及答复政府信息,主要分为以下6种情况:属于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获取途径;属于依申请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属于不予公开: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其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我局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内容不明确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出具《政府信息补正申请通知书》;属于部分公开的,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能作区分处理的告知申请人,并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4、严格在法定时限内答复。根据《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答复的时限,并说明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延长答复期限,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后续工作

1、财政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均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系统报送月度数据。

2、财政局根据社会公众需要,将依申请公开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

四、渠道场所情况

(一)信息公开

1、明确区财政局纸质信息查阅、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渠道。区财政局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供公众咨询、查阅。

2、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

在《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

3、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申请途径畅通。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出申请:一是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二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需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三是可以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即财政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二)咨询服务

区财政局专门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20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供公众咨询、查阅。明确了咨询场所及电话,有专人负责接待咨询及电话值守。

(三)意见表达

建立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明确意见建议受理机构、人员。在区财政局的大厅,设置信息公开的意见箱,由区财政局监察科负责处理监督、投诉等相关事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行政监督

截至目前,区财政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投诉举报并查证属实的情况,没有出现接到通报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后,未予整改的情况。

(二)法制监督

截至目前,区财政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行政复议并确定违法的情况,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行政诉讼并确定违法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整改措施

2012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继续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手段,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三是强化检查督办,完善评测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

四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除了利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之外,充分利用单位网站的公开专栏,对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的进行公开。

五是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做好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预算信息公开和推进财政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2012年财政局将重点做好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一是要深化财政干部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要妥善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经区委区政府和人大部门审议后,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开;三是要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各自的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在适当的时机将单位的部门预决算信息予以公开;四是要妥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稳妥的处理预算信息公开后可能面临的咨询、质疑、答复等各项工作。

门头沟区财政局

一二年一月五日

门头沟区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