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索 引 号:11J018/ZK-2021-000144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名称:本市赋权北京自贸区引进毕业生

文   号:

信息有效性:

生成日期:2021-11-04 14:34

发布日期:2021-11-04 14:34

内容概述:本市赋权北京自贸区引进毕业生

本市赋权北京自贸区引进毕业生

(新闻通稿)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4日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由部分重点功能区管理机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行使一批市级行政权力等事项的决定》精神,支持“两区”建设,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为北京自贸区引进毕业生赋权的通知》,将本市引进毕业生行政确认权下放至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119.68平方公里),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承接主体,行使引进毕业生行政确认权力。

此次赋权后,注册、经营、税收贡献均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非公企业,通过所在区的承接主体就可以办理引进毕业生事项了。各承接主体需按年度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备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指标分配使用情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明确,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各承接主体要依法承接赋权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办得快”。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青年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