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索 引 号:11J018/ZK-2023-000010

公开责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信息名称:企业承接平台业务应根据用工事实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1-04 15:43

发布日期:2023-01-04 15:43

内容概述:

企业承接平台业务应根据用工事实承担用工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