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1J018/ZK-2023-000010
公开责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信息名称:企业承接平台业务应根据用工事实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1-04 15:43
发布日期:2023-01-04 15:43
内容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