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管理,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京劳社培发[2007]77号)的规定,我局对北京市门头沟区科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市门头沟区职业技术学校和北京市瓷茗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3家民办培训学校的办学许可证延续申请进行了程序化审批。通过对学校各项办学条件的考察,我局认为上述3家民办培训学校具备继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条件,同意上述3家民办培训学校的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延续至2023年4月15日。
特此通告。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