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起,按照全区统一安排,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工作实际,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主抓,责任到人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工作,有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其他业务科室均确定一名兼职人员配合此项工作。
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构,建立了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此机构由办公室、监察科、仲裁科、劳关科、就业科、职介中心、社保中心、医保中心、农保办、劳服中心、退休养老保险科、职业学校12个部门组成。
(二)场所固定,人员到位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明确专人负责,配备了计算机、扫描仪等所需要的办公设备。接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场所设立在全程办事大厅。
(三)及时培训,熟悉业务
对各科室负责人及专、兼职工作人员进行了动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府2007年98号文、12月11日罗斌副区长讲话精神、区政府五个文件。
二、机制建设
建立了《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政府信息发布协调若干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移送管理办法》、《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
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业务工作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立,包括五大类:机构职能类、法规文件类、规划计划类、行政职责类、业务动态类。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录入信息,随时整理随时录入。
2、依申请公开场所设在局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大厅,设立醒目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标识,大厅设有桌椅、饮水机、空调、宣传资料柜、触摸屏等设施,方便办事人员。工作人员3名,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劳动保障政策,工作规范,服务热情主动,民主测评满意率100%。
3、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制定了《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答复解释工作预案》,明确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答复程序、解释沟通、权益救济、沟通协调等内容。
4、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这一平台的基础上,我局还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新闻媒体、报刊及各社保所、工作站宣传橱窗、宣传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占5.62%;法规文件类信息5条,占5.62%;行政职责类信息36条,占40.5%;业务动态类信息43条,占48.31%。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1、公开内容不够完善。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2、公开不够及时。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本局网站的政策法规库,及时发布本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0一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