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36条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门头沟区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研究室 69842701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按时保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为此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共拥有公开查阅点2个,设在民生大厅1层及2层。全年共开展信息公开培训1次,参与人数23人。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3.6%;法规文件类信息8条,占7.3%;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2.7%;行政职责类信息8条,占7.3%;业务动态类信息87条,占79.1%。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及各业务大厅电子屏幕、微信、微博等渠道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同时,我们积极向媒体投稿,报送工作信息动态,加强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宣传;在各社保所设立宣传橱窗、宣传栏,并放置了大量的人力社保宣传材料,让百姓更直观、快捷的了解劳动保障政策。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除1项申请因对内容界定较为困难导致超期答复外,其余均在规定日期内进行了正式答复,答复率10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
2016年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公开内容不够完善。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2、公开不够及时。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本局网站的政策法规库,及时发布本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