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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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36条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门头沟区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研究室  69842701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611日起2016年12月31日,我局按时保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为此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共拥有公开查阅点2个,设在民生大厅1层及2层全年共开展信息公开培训1次,参与人数23人。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3.6%;法规文件类信息8条,占7.3%;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2.7%;行政职责类信息8条,占7.3%;业务动态类信息87条,占79.1%。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及各业务大厅电子屏幕、微信、微博等渠道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同时,我们积极向媒体投稿,报送工作信息动态,加强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宣传;在各社保所设立宣传橱窗、宣传栏,并放置了大量的人力社保宣传材料,让百姓更直观、快捷的了解劳动保障政策。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除1项申请因对内容界定较为困难导致超期答复外,其余均在规定日期内进行了正式答复,答复率10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

2016年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公开内容不够完善。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2、公开不够及时。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本局网站的政策法规库,及时发布本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

附件: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