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

索 引 号:11J021/ZK-2021-000066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文   号:

信息有效性:

生成日期:2021-10-11 10:02

发布日期:2021-10-11 10:02

内容概述:门头沟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门头沟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的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做《门头沟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规定,区审计局对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构建“一园四区一小院”绿色发展新格局,“三四三六”工程建设,聚力打响“绿水青山门头沟”城市品牌,紧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支出预算和政策审计监督,推动财政制度健全完善,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推动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政治导向,加大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审计力度,切实服务区域绿色发展大局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力度,切实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三是坚持绩效导向,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情况审计力度,促进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四是坚持民生导向,加大对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积极推动和改善民生。

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聚焦区域发展新战略,坚持区域发展总原则,立足区域功能定位,着力强化财政统筹保障职能,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逐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同时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73亿元,支出108.94亿元,年终结余3.7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06亿元,支出71.91亿元,年终结余0.1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6亿元,支出0.14亿元,年终结余0.0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94亿元,支出5.54亿元,年终结余0.40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我区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推动产业发展,保障民生需求, 全面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但存在问题主要如下:

(一)部分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不严谨、不规范

一是部分支出预算审核不严。审核通过了11笔共12314万元无测算明细的申报项目,对9个单位公用取暖费连续三年结余未及时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二是未按规定追加资金。2020年12月追加项目指标11笔,涉及金额20910.86万元,上述资金当年结转结余10533.30万元。三是未将个别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涉及资金777.47万元,其中186.46万元未按要求安排用于公益事业发展。

(二)部分单位的车辆经费连年结余

2018年至2020年车辆经费定额标准未做调整,车辆经费结余逐年递增,分别为741.82万元、911.50万元、1219.22万元,全区一级预算单位中,有48个单位的车辆燃料费、43个单位的车辆维修费、52个单位的车辆商业保险费、47个单位的车辆运行费连续三年结余。

(三)预算内资金未及时收回统筹

截至2020年3月底,应收未收2019年年初批复区级资金402.08万元;截至2020年6月底,应收未收2019年年初批复提前告知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临时追加资金4660.85万元。

(四)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

一是15471.63万元市级资金未按要求直接下达到实施单位二是未按《北京市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建立门头沟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具体办法和细则。

(五)部分借出款项挂账3年以上

截至2021年4月9日,区财政局对外借出款项共计158915.86万元其中账龄3年以上的借出款项共计113690.79万元,占71.54%。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深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坚持“科技强审”理念,利用大数据审计手段综合分析了78个一级预算单位的财政财务数据同时,持续拓展审计深度,重点对妙峰山镇、区石龙服务中心等5个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现场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存在问题主要如下:

(一)支出预算编制方面

一是3个单位年初预算安排或项目追加未履行“三重一大”程序。二是7个单位的33个项目编制年初预算时未填报月度支出计划,17个单位的23个项目编制年初预算时填报的月度支出计划总金额与项目总金额不一致。三是3个单位的7个项目预算编制无明细内容,涉及金额7697.98万元。四是6个单位的9个项目未考虑实际需求申报预算。

(二)收入和支出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5个单位的17个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二是3个单位的9个项目未完成设定的绩效目标或项目计划。三3个单位的8个项目实际支出与预算申报内容不符。四是4个单位未按要求上交财政资金2001.58万元,1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5.65万元。五是2个单位合同管理不规范,存在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等问题。六是3个单位支出管理仍不规范。

(三)民生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1个单位煤改清洁能源项目31台价值74.40万元的煤改电设备未按政策规定安装,且51人安装申请资料不齐全;1个单位高山稻低收入项目中有5.25万元资金支付给无资质的公司。二是2个单位未及时发放民政慰问及补助款项5.13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方面

一是在保安服务方面,5个单位使用无保安经营资质的物业公司、保洁公司承担保安服务,3个单位的保安费117.64万元与其他资金混支混用,1个单位40.10万元保安费支出无考勤记录且提前支付2021年保安费10.08万元,1个单位保安服务实际执行与合同内容不符。二是在委托评审服务方面,1个单位存在委托评审付费办法不完善、同类型项目付费标准不同、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项目付费计算不准确依据不充分等问题,1个单位选取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公司评审非工程事项39笔涉及评审费用27.21万元。三是2个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选取不规范。

(五)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13个单位的81项应付款项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286.81万元。二是17个单位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核算不准确,4个单位的10笔预算支出凭证未填报经济分类。三是3个单位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576.64万元四是3个单位未在定点单位进行采购。五是1个单位使用非在编福田货车1辆。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市审计局统一部署按季度对我区2020年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跟踪审计,对减税降费、“紧日子”相关要求、“放管服”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各项重大政策措施,按规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但在“放管服”政策落实方面,存在7个业务主管单位未按照要求报送下属12个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材料的问题,截至2021年3月31日,1个业务主管部门下属1个协会尚未完成脱钩工作。

四、重点工程审计情况

“十三五”期间城市路网重点工程建设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城市路网建设有序推进,道路基础设施有了一定程度提升,33个城市路网重点工程项目批复手续均齐全,建设单位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工程建设管理职责,对重点工程项目单独设账进行财务核算,履行了资金申请、审批流程。但存在问题主要如下:

一是未按目标或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三是工程项目实施管理不到位。四是工程合同管理不规范。

五是工程项目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六是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结余。

五、本年审计查出问题初步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立行立改。目前,通过审计整改促进1126.14万元问题金额得到落实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积极督促整改,按照《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区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六、审计查出问题原因分析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为:一是部分单位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不强,成本管控理念尚未完全树立,项目和资金的绩效在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监控二是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仍需加强,部分专项资金项目储备不足、计划和具体执行存在脱节,相关部门在落实过程中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三是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甚至存在滞后情况,项目的全过程管控和精细化管理尚不到位,对结决算、资产核算及维护等项目后期事项重视不够。

、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财政成本管控,不断提高支出预算编制水平,从严控制新增支出,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必要的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资金统筹效能,进一步清理沉淀财政资金挂账应收款项实有账户资金。加强资金支出全过程动态绩效管理,强化预算单位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把每一笔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进一步强化民生领域资金管理

聚焦乡村振兴等重点民生领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加强相关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和配合。

进一步做好项目储备,科学合理制定方案计划,积极推动项目落地和实施进程,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增强民生领域支出政策的持续性和协调性,着力提高民生资金使用效益性加强资金监管,严防超范围支出、损失浪费等不合规行为,保障民生领域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区人民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

明确目标责任,持续推进工程项目整体建设,在前期准备阶段强化联合会商协作,落实主体责任,注重调研、评审、设计等关键环节,制定具体可行的执行方案。强化项目全过程管控,在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强化合同管理审查,加大对参建单位及人员履行职责的检查力度,及时组织开展工程结决算,加强项目后期运维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健全预算控制,规范资金支付程序,严格审核,确保资金及时准确支付。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