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

索 引 号:11J021/ZK-2024-000007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审计局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审计局“三项措施”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效开展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4-02-19 10:44

发布日期:2024-02-19 10:44

内容概述:门头沟区审计局“三项措施”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效开展

门头沟区审计局“三项措施”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效开展

    门头沟区审计局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圆满完成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高标准谋划2024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是坚持政治统领,做实审计谋划立项。立足“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定位,聚焦服务区域发展大局,坚持全覆盖与抓重点并重,2023年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2项,涉及领导干部14人,任中审计比例为64.29%。2024年拟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2项,涉及区域建设、农业、镇街、企业等方面重点单位领导干部,落实重点领域轮审规划。
    二是聚焦重点内容,提高经责审计质效。立足权力运行与责任落实,深刻揭示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重大事项推进、“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守关把口、扩面提质,不断拓展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2023年召开业务会23次研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路径及发现问题情况,审计揭示问题338个,提出审计建议93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三是促进协同发力,深化审计结果运用。2023年配合区纪委研究形成《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与区审计财政统计机关关于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向区纪委提供14个审计问题情况,移送2个问题线索;向区委巡察办专题汇报并提供9家单位的接受审计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综合提炼审计成果,汇总常见问题、法规依据、审计建议,连续三年更新印发《审计发现问题提示提醒清单》,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