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

索 引 号:11J021/ZK-2023-000093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审计局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12-28 15:33

发布日期:2023-12-28 15:34

内容概述:门头沟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门头沟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门头沟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门头沟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关于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提升治理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着力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区政府常务会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专题部署,要求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逐项盯紧抓实、对账销号,同时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强化管理。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一是全面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审计整改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整改审计查出问题、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等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共召开会议研究审计整改工作31次,对照整改清单逐项逐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270条。对立行立改问题,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能够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倒排时间,根据阶段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是深入开展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区审计局严格执行“三联单一台账”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建立审计整改工作台账8份,在整改期满一个月内开展整改回访,逐一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将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台账式、闭环式管理。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113个审计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逐条研究整改推进建议,集中开展整改核查。印发《审计发现问题提示提醒清单》,逐一列明问题表现、实例,结合相关法规要求提出针对性审计建议,推动提升各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是切实强化审计整改联动协作。印发了《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与区审计财政统计机关关于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明确加强整改协作配合,建立监督联动长效机制。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依托区委审计委员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平台,协同推进重点难点事项落实。区审计局向区纪委提供14个审计问题情况,向区委巡察办专题汇报并提供9家单位的接受审计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推动形成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总体来看,2022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取得较好成效。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270个具体整改事项中:119个需立行立改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成,审计整改率100%;151个分阶段或持续整改事项中有143个事项已整改完成,其余均未到规定的整改期,已明确整改措施,正在加快推进。各相关单位通过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促进资金支出等,整改问题金额2803.43万元,同时积极查找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新建或修订部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13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未按政策要求安排土地出让收入问题

针对2022年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用于农业农村支出问题。根据目前门头沟区土地收入情况,2023年应安排用于农业农村0.87亿元,已安排用于农业农村方向支出0.49亿元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1.88亿元区财政局将时刻关注土地出让收入及其安排情况,确保2023年考核任务顺利完成。

(二)关于个别项目预算审核和安排不严谨问题

一是针对审核通过了22个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年初预算项目问题。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填报审核工作的通知》,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审核重点提出要求。二是针对3个绩效目标填写不完整的项目安排预算问题。区财政局印发通知,明确绩效目标填报、审核等管理要求,对绩效目标填报不完整的项目补充完整后备案。三是针对在个别项目年初预算未全部支出的情况下,又追加资金导致项目资金年末结余问题。区财政局要求对于分年度支出的项目,根据实施进度仅申请当年实际需求部分,确保预算安排与项目实施进度匹配,避免资金沉淀,同时依据各部门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等因素确定预算控制额度。

(三)关于部分重点支出未按要求下达问题

一是针对“三保”标识设定不准确问题。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规范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时限及设置“三保”标识等事项的通知》,明确“三保”标识相关审核、操作要求。二是针对1笔直达资金未按要求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问题。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规范补助类资金支付流程的通知》,对补助资金流程进行了规范。

(四)关于项目库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针对项目储备不足导致4笔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在分配下达后进行调整问题。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项目储备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储备机制,针对常年性转移支付和拟向市级争取的转移支付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二是针对项目入库时间长导致49笔指标财政审批完成时间与指标实际下达单位时间间隔超过30天问题。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规范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时限及设置“三保”标识等事项的通知》,对转移支付资金的下达时限提出明确要求。三是针对部分项目信息审核不严谨问题区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中对项目登记填报要素提出明确要求。

关于部分无偿划转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问题

区财政局印发《关于部分无偿划转及规范保留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方案》,要求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落实。

、部门预算执行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预算资金使用不够高效问题

一是针对26个重点领域项目因前期手续推进缓慢,资金结转或被财政收回问题。9个单位通过强化部门协同、完善工程管理办法、制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等措施加强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管,推进项目实施,加快支出进度。二是针对41个项目未按计划完成结算或未按进度支付款项导致资金结转或被财政收回问题。9个单位通过强化沟通对接、加强项目管理、及时支付资金等措施,加快推进工程结算及资金支付工作。三是针对跨年度项目未分年度申报预算为无需当年支付的质保金编制预算未考虑实际情况编制预算导致资金结转或被财政收回问题。13个单位通过加强项目预算编制培训严格预算审核等措施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

关于实有账户结余资金统筹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针对当年不需要使用的项目结余资金未按要求及时上交区财政统筹问题。7个单位及时清理账户沉淀资金上交财政资金2310.95万元,促进资金支出181.31万元。二是针对符合转入要求的项目资金转入基本账户问题。2个单位今后将加强实有账户管理,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三是针对主管部门对横向下拨资金管理不到位,资金在镇街基本账户沉淀闲置问题。2个单位均制定了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横向下拨资金的监督管理。

关于部分单位信息化项目管理有待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23个信息系统未计入资产问题。16个单位已将涉及的信息系统计入资产。二是针对部分单位网络安全及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管理有待加强问题。关于未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问题:10个单位已确定涉及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3个单位已申报等级测评预算或已由代理公司开展等级测评工作,2个单位涉及的信息系统已停用或拟调整。关于信息化建设项目未经区科信局(原经信委)审批问题:7个单位对信息化项目加强管理,确保严格执行相关立项审批程序。

(四)关于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项目资金现金提取比例超5%问题。3个单位加强对现金的提取和使用管理,控制项目经费现金支出,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二是针对28笔支出应用未用公务卡结算或违规使用现金结算问题。16个单位加强学习培训,强化现金使用管理,执行公务卡结算相关制度,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针对4个应集中采购事项未在财政一体化平台上执行采购操作问题。4个单位加强学习培训,强化政府采购管理,执行集中采购程序。针对11个项目应编制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问题。7个单位通过梳理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强化预算编制学习,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工作。针对决算账表不一致问题6个单位已调整相关账目今后将加强决算管理及审核。

四、重点领域专项审计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重点建设项目成本管控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部分项目前期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4个项目前期调研论证不深入,立项编制不精细,导致增加投资问题。2个单位制定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可行性阶段论证1个单位正在推进整改落实。二是针对6个项目勘察成果的结论同建设项目现场的地质条件差异过大增加投资问题。2个单位制定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工程设计、勘察、测绘等前期工作精细化管理严格勘察成果文件审核把关,1个单位将涉及项目整体投资初步控制在概算批复范围内,1个单位正在推进整改落实。三是针对25个项目设计深度和内容与工程建设实际不符导致增加投资问题。4个单位加强设计及测绘单位管理,调整设计方案,细化现场调查,2个单位将涉及项目整体投资初步控制在概算批复范围内,1个单位正在推进整改落实。四是针对8个项目招标工程清单漏项或中标金额突破概算,造成招标阶段成本失控增加投资问题。2个单位制定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招标阶段管理,严格要求造价咨询单位,加强工程量清单编制校准1个单位将涉及项目整体投资初步控制在概算批复范围内。五是针对23个项目因进场前未达到场清地平条件,导致额外增加清理费用问题。3个单位通过制定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拆迁工作对接、细化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测绘工作管理等措施落实整改,2个单位将涉及项目整体投资初步控制在概算批复范围内。六是针对49个项目存在水土保持验收费、第三方监测费等工程其它费金额突破概算批复金额或不在概算批复范围内的问题。7个单位通过制定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时履行概算外工程建设其它费审批手续或从预备费列支等措施,强化项目前期管理,1个单位将涉及项目整体投资初步控制在概算批复范围内,1个单位正在推进整改落实。

2.部分项目过程管理有待加强问题:一是针对83个项目因多种原因进展缓慢暂时停滞导致增加或预计增加投资问题。3个单位通过制定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前期阶段拆迁工作对接、强化施工过程管理等措施落实整改。二是针对建设项目实施中产生大量洽商变更从而造成项目成本难控问题。6个单位通过梳理相关变更洽商事项、完善变更洽商审批流程、及时补充确认洽商变更单,加强施工现场管控等措施落实整改。三是14个项目临时增加或调整建设内容12个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交叉施工作业导致增加投资问题。3个单位通过强化工程设计、加强施工计划管理、优化施工工序等措施落实整改,2个单位将涉及项目整体投资初步控制在概算批复范围内,1个单位正在推进整改落实。

3.区域建设项目成本管控配套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问题:相关部门已编制完成《门头沟区政府投资工程全过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需进一步规范问题:一是针对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农村污水处理厂(站)在线监控系统未按照区级目标任务期限完工问题相关单位已完成相关任务内容,已建成厂(站)均已接入在线监控系统。二是针对农村污水处理厂(站)建设项目长期未确认进入商业运营,导致欠付各运营公司大额处理费问题该项目三个片区进水流量表已安装完毕,相关单位已与各片区签订补充协议三是针对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不充分、施工监管不严格问题目前涉及的4座农村污水处理厂(站)工程已完工,变更洽商已履行相关手续用地已报国土备案。四是针对项目运营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委托运营考核标准,严格合同执行,规范运营方选取监督运营公司完成排污许可手续办理约谈涉及水质超标的各运营公司主要领导,开展超标分析对达标率较低的委托运营厂站进行修复五是针对财务管理及资金支付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优化合同条款,合理约定付款时间,目前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资金支付比例近85%多付资金厂(站)运营公司款项3.34万元均已退回,少付资金待财政评审结束后统一核算支付。

2.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需进一步加强问题:一是针对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不佳问题。相关单位取消202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重点污水处理站排放委托检测项目,将相关监测任务交由监测站监测,1月至10月监测任务累计自测率达84.5%,但2021年至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市级资金仍未支出,待年底财政统一收回。二是针对项目管理不严格问题。3个单位通过更新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项目全流程管理培训、加强询价程序监管等措施强化项目管理,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三是针对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2个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对合同履行及资金支付过程监管。

(三)文旅产业发展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文旅、文物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问题:一是针对预算资金与项目安排衔接不紧密,年初在无项目的情况下预留预算资金导致结余问题。经查2023年未再次发生同类情况。二是针对项目预算下达后当年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导致结余问题。相关单位采取严格项目申报程序、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对支出进度缓慢的项目相应扣减下年预算等方式,提高预算执行精确率,减少资金沉淀。三是针对目进展缓慢导致结余问题14个项目已完工,1个项目已完成前期手续办理,进入施工阶段,2个项目因法律纠纷或设计变更正在推进开工,2个资金补贴类项目已完成支付四是针对预算申报主体与项目实施主体不一致,造成资金后期调剂,形成结余问题。相关单位加强项目申报和实施管理,明确项目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责任,加大对项目实施主体的指导检查,确保项目进度和资金保障。

2.部分项目绩效不佳问题:一是针对北京树唐枫林中医药文化旅游建设基地项目竣工验收后一直未投入使用及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镇加强招投标管理,研究由北京树唐枫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恢复生产经营或由相关镇收回相关资产,根据现有镇域规划实施文旅产业发展项目。二是针对紫旸山房精品度假酒店旅游基础服务设施提升项目及西达么村游客服务中心改造完成后被部分拆除或被其他单位使用问题。目前占用单位已退出使用,今后将加强设施管理。三是针对柏峪文化剧场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完工质保期内消防储水池内无水,无法实际发挥消防效用问题。目前柏峪文化剧场消防储水池已注水。四是针对2个文化品牌展示推广项目验收完成后未上线运行或运营不佳问题。相关镇微信小程序目前已具备线上运行的条件并可正常在线下单,品牌推广项目约定的短视频数及粉丝量高峰时已达到合同要求。

3.部分项目过程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13个项目存在工期延误或大幅延期开工的问题。目前13个项目均已完工,今后将加强项目实施管控,积极推进工程进度。针对红色旅游步道项目无相关维护检查考核记录维护范围内的移动厕所未开放问题。目前红色旅游步道已投入使用,由各村养护,今后将加强考核管理,确保管护到位。针对35个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9个单位已补充完善合同要素或签订补充合同,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四是针对7个项目工程资料不规范问题。4个单位均已补充完善相关工程资料。

4.个别项目财政预算安排不规范问题:2023年已优化下沉协管员队伍经费预算安排资金结构,依据镇申报金额安排预算。

5.资金支付及财务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5个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欠付施工等款项52.53万元问题。4个单位已支付或退还相关款项48.74万元,剩余款项已列入预算,待预算下达后予以支付。二是针对4个项目将质保金31.96万元存入基本户问题。2个单位今后将规范财务管理,避免提前申报质保金预算,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

(四)乡村振兴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部分工作任务推进缓慢问题:6个单位通过督促建设主体、强化现场检查等方式推进项目进度,目前6个项目已完工,其余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2.部分扶持资金使用绩效不佳问题:一是针对扶持资金未保障村集体利益问题。4个镇已通过签订收益分配协议、退回村集体款项等方式落实整改。二是针对项目收益不佳问题。1个镇督促加快招商工作,加强项目研究及运营管理已与多家企业洽谈,尽快盘活闲置资源1个镇将结合灾后恢复重建相关政策开展各项工作,提高玉米、葡萄、豆芽等经济作物产量,增加村集体收益。三是针对超范围使用部分扶持资金建设村委会办公室问题。目前受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影响,涉及房屋受损严重,下一步将按照市区相关政策规范使用扶持资金。

3.房屋使用权交易事项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针对未及时收取房屋管理费未及时支付村民租金问题。2个镇已收取租金等共计47.53万元,支付村民租金等共计16.7万元。1个镇的剩余违约金经相关村集体决策、村民协商同意不收取,向村民支付1个镇对剩余租金、违约金等已下发催缴单,做好持续督促工作。二是针对别合同约定项目履约保证金作为第一年租金抵扣,无法保障村集体以后年度权益问题。相关镇已积极协调村集体、企业共同商讨履约保证金重新收缴的问题。三是针对个别村集体房屋使用权交易事项未履行农村产权交易程序问题相关镇今后将加强房屋使用权交易事项管理。

4.主管部门未明确项目变更流程,部分项目实施与审核不符问题:2019年2022年中央资金项目,相关单位已发通知要求相关镇提交项目变更情况说明,在2023年区级财政转移支付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使用方案中,明确要求各镇项目调整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5.部分项目民主决策程序履行不到位问题:5个镇通过组织开展学习、强化监督指导等方式督促各村严格履行“四议一审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

6.财务及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针对未及时支付扶持项目设计费等款项问题。2个镇11个村已将涉及的166.37万元款项全部支付二是针对部分村集体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2个镇对发票、合同等加强管理规范核算1个镇1个村退货现金0.26万元已入账。三是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收入在专业合作社和股份经济合作社(村集体)之间混记问题。1个镇已进行账目调整1个镇通过强化监督审查、开展财务培训等措施,加强村级账目规范管理。四是针对提前验收未到货农产品并支付全部项目资金问题。目前涉及农产品已全部到货,今后将加强资金支付管理。

(五)住房民生保障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部分市场租房补贴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及时停发补贴和未及时调整补贴标准问题。相关单位组织各镇街住保窗口召开住房保障业务规范工作会议,对市场租房补贴资金工作进行规范,要求强化初审职责,严格材料审核,提升审核效率,对资格超标的家庭及时终止补贴。针对未对31户补贴家庭住址异常情况完成核查问题。相关单位协同各镇街住保工作人员,再次对所涉及的家庭进行了走访、约谈核实。针对未对补贴家庭资产、年收入、房屋租金等与补贴金额挂钩的异常情况开展核查问题。相关单位对涉及的3户组织开展核查,通过变更市场租房补贴复审情况、重新签订租房合同等措施落实整改。针对补贴申请资料审核不规范问题关于划定补贴档次错误或未按新补贴标准进行复核,导致补贴金额不准确问题:涉及4户均已完成档次变更手续,多补贴金额3000元已退回关于63份住房租赁合同存在租金总计填写为月租金金额、租期或租金内容涂改等签订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组织各镇街住保窗口开展自查自纠,同类问题通过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予以纠正。

2.部分公租房租赁补贴资金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针对未及时调整补贴标准问题。相关单位组织各镇街住保窗口召开住房保障业务规范工作会议,对公租房租赁补贴资金工作进行规范,要求强化初审职责,严格材料审核,提升审核效率。二是针对3个公租房小区人脸识别未启用,不利于对违规转租等情况的监管问题。目前1个小区人脸识别已启用,1个小区因人群特殊,已强化人防管理,1个小区已与市级部门沟通联合启用人脸识别系统。

、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尚有8个事项未整改完毕涉及土地出让收入认定、企业清理规范、工程项目推进等情况,需要时间持续推进整改。

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尚未整改事项,已作出后续整改工作安排。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紧盯尚在整改的问题,加大部门联动,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以上报告请审议。